拖欠装修款属于什么纠纷(破产法中劳务费归属哪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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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老板拖欠劳务费三年多.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赔偿利息吗
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劳动局不受理,可以要求利息。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可以。如果约定支付款日期,自期限界满之日起计算,未约定,可以从立案之日起计算。
Q2: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属什么性质案件
您好!如果是民工与用人单位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有实质的用工关系,则属于劳动纠纷,由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
如果双方的法律关系由双方共同签订的一般合同调整,则可能属于劳务纠纷或者合同纠纷,由一般的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劳动仲裁委负责,与公安机关无关。
Q3:拖欠劳务费属于什么纠纷
拖欠劳务费属于劳务纠纷。可以直接向公司索要,如果拒绝,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或者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Q4:公司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纠纷。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基本资料.然后去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会出面调解,并警告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会强制执行。
Q5:破产法中劳务费归属哪类债权
担保的债权优先。
在破产法中叫别除权,除了在和解程序中受限制,在重整和破产清算程序中都有特别优先受偿权。当然,别除权范围只及于设立担保物权的财产
如果企业清偿了担保债权还有剩余财产或还有其他财产,可以清偿其他债务,法定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工资和属于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
3.所欠税款和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
4.普通债权
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工资就没法给了。如果企业领导处理财产时,有违法无效或可撤销行为如《企业破产法》第31.32.33等,也是可以追回财产的。
我忘了叫什么,一会下了班我帮你看看,但是破产法中的劳务费是要优先偿付的,仅次于国家欠缴税额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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