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代扣代缴个税怎么申报?劳务费发票个税代扣代缴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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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支付个人劳务费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规定: “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境内个人提供劳务,目前并不在营业税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范围内,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没有规定前,支付个人劳务费的单位和个人,并不是营业税法规规定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但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委托支付个人劳务费的单位代征税款。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第十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六款第3项规定,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同意你单位的观点,我也感觉不应该代扣代缴营业税和附加税费,你公司是雇佣个人提供劳务,对方收入为个人劳务收入,而非企业营业收入,只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Q2:请问支付劳务费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我应该怎么做。是不是还要去税务局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
支付劳务费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去税务局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根据完税凭证作: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你好!
支付劳务费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代扣:借;相关费用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金
贷:现金或银行
代缴后,凭完税凭证: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金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打字不易,采纳哦!
支付劳务费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代扣:借;相关费用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金
贷:现金或银行
代缴后,凭完税凭证: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金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1.如果对方需要提供《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就去税务局开具;
2.支付的劳务费为扣缴个税之后的金额。
Q3: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后还要让个人提供发票吗
如果支付对象是本单位员工,不需要提供发票。如果支付对象不是本单位员工,则需要提供发票。
需要的。
劳务报酬申报个税,只能代表劳务报酬人缴纳了个税,但增值税也是要交的,必须去国税局代开发票给接受劳务服务方入账。
Q4:劳务代扣个税会计处理 借 销售费用-劳务费 2000 贷 现金 2000 借 营业外支出 240 贷 应交税金 240 对吗?
1、支付临时外聘人员费用,借:相关成本费用 贷:现金 应交税费
2、本公司员工,借:相关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 应交税费
区别在于要不要同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提供劳务收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原来征收营业税,现在改为征收增值税)、附加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是个人,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Q5:劳务费发票个税代扣代缴新规定
法律分析:现在的个人所得税都是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劳务费单项预扣预缴,年度按照综合申报所得税率汇算清缴。劳务费的税负比综合所得税负高,所以次年一定要记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会退税。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