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续签范本(劳动合同续签的流程是什么)

劳务合同续签范本(劳动合同续签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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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续签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过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充分考虑后,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自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保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和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对于不想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来说,就可以通过征求劳动者意见的方式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变成劳动者的单方意思表示。最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

Q2: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进行续签合同

一般为公司在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向该员工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意愿征询书,说明公司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合同,征询该员工是否愿意续签。员工选择并签字后由公司收回征询单。 如果该员工愿意续签合同,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几天或者到期当天与该员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如果该员工已经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或者该员工在本公司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在此次签订时,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员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3:一般续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你有这样的疑问可能是对新《劳动合同法》不太了解。《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如果你目前用得是劳动部门推荐的范本,那么在劳动合同书最后一页,劳动合同变更书一项下,可以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约和变更。如果仅是延长劳动合同的日期,只用注明延长劳动合同的日期和时间,工资待遇及其它事项从其原合同约定;如果需要改动的内容比较多,就必须在变更事项中一一注明。最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本人进行盖章或签字即可生效。

如果不是劳动部门推荐的范本,没有劳动合同变更书一项。那么建议你重新签订一次合同就可以了。

此外,自去年起,鉴定劳动合同生效的原劳部发《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因与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抵触,已经被废除了。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4: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办理?

有关合同续签的问题? 发送时间: 2003年10月28日 22:44:44 发信人姓名: 凡人  发信人Email地址: zhjwxh-998@163.com 发信人联系电话: 6901844  发信人联系地址:   发信人邮政编码:   收信单位: 市劳动局 标题: 有关合同续签的问题?  正 文 市劳动局工作人员:    您们好!我是一名国企的职工,我的合同今年5月份到期,单位经过考试同意续签.但是我们单位规定了,有职称及领导不用考试.而且他们可以续10年及以上期限,而工人只续1-3年的期限.我想请问我们单位的劳资人员这种做法对吗?续签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做为一名国企的工人,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我们单位对加班及节假日正常上班人员,从不发加班工资.而且也从没有调休,请问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    再请问,如办理失业该如何办理?失业证是否可以补办? 批 复   署名“凡人”的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的来信收到。现对您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续签劳动合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与劳动者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订立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凡人”网友可根据以上规定与单位续订劳动合同。    二、关于加班工资问题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如果你所在单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又不安排调休,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维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失业手续办理问题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乌市中心劳动力市场二楼失业职工登记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批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在乌市中心劳动力市场领取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表    2、本人档案(封存后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缴纳社保费所在机构打印的失业保险缴费单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张)和六张一寸免冠照片    6、单位出具是否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证明   失业手册如果遗失,登报挂失后可以补办。             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具体问题需要发出续签通知,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收到了该通知。如果员工不续签,公司就没有任何责任。

当有你与单位签订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单位应当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如果没有办理,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之规定: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要求赔偿,并可向劳动监察机关举报,由监察机关对单位进行处罚。

Q5:劳务派遣合同一般是几年,可以续签吗?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两年后续签几年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