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后能否再劳务分包?持有专业分包资质的企业能否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专业分包后能否再劳务分包?持有专业分包资质的企业能否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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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专业分包、非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者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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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承包和总承包接下来的工程,自己没能力做或者不想做可以分包给劳务分包的做

专业分包是指具有一定资质资格的分包,有技术成分。劳务分包是指具有劳务资质,并且只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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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劳务分包主要是包清工,大部分以纳税筹划套现,发民工工资为主

Q2:一般工程中,专业分包指什么呢?劳务分包就是出人工嘛

1、一个就是项目中,有若干个工程专业,例如:土建、水暖、电器、给排水、通讯等,有的时候一个施工主体,由于时间、能力、等原因,只能承包一部分,余下的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另选施工单位,被选中的单位就叫“专业分包”;

2、还有的时候建设单位提供设备、材料、机械,只需要劳动力(技术人员),这样的承包就叫“劳务分包”。

Q3:工程劳务分包允许再劳务分包吗

可以不可以 ,这个关键看上级分包商的合同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有区别

工程分包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Q4:持有专业分包资质的企业能否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持有专业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建筑行业内,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并购买材料,再请乙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承办招募工人施工,即为劳务分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

1、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2、合同有效的要件

(1)承包人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且劳务分包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2)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4)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依法应该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而不能用包工头个人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因为合同的主体之一应该是有资质的整个施工队,而不是包工头个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分包合同

Q5:持有专业分包资质的企业能否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持有专业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建筑行业内,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并购买材料,再请乙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承办招募工人施工,即为劳务分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

1、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2、合同有效的要件

(1)承包人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且劳务分包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2)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4)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依法应该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而不能用包工头个人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因为合同的主体之一应该是有资质的整个施工队,而不是包工头个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