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填写职工性质有哪些选项,劳务工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填写职工性质有哪些选项,劳务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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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工为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为甲方。

甲方把乙方派遣到与甲方签订了务工合同的丙方工作,那么,乙方与丙方之间形成的用工形式,就是“劳务工”。

劳务工是与由劳动行政部门资质认定,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劳务型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后向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劳务输出,从事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者与劳务型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由劳务型公司按规定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与劳务输入的实际用人单位不发生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只是从事劳动服务。

劳务工是指没有特区常住户口,被特区内的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

招用劳务工的条件是:

用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生产条件;②具有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能力。

劳务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招用劳务工的程序是: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之前,应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招工理由、招工人数和招工地区。

②劳动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务工在上岗之前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需对劳务工进行培训或试用,应在培训或试用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③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根据深圳多年来招用劳务工的实际情况,这里应特别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不得收取报名费及押金,不得将特区暂住人口管理费和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金转嫁给劳务工负担,不得强制劳务工向本单位投资。

Q2:缴纳社会保险填写职工性质有哪些选项,劳务工是什么意思

按企业分是全民的还是集体的按工作分是固定的合同工还是派遣工所谓派遣工就是劳务工就是非固定工是当地劳务公司派遣的地位最低

正规单位都会交五险一金的

Q3:邮政招聘的“用工性质为劳务用工”是什么意思?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劳务用工,是国家提倡的一种新的用工模式,是与西方的经济模式相接轨的一种尝试。这种用工模式,不仅可以使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和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摆脱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负担,赢得时间,集中精力实现可规避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管理以及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风险和责任。根据贵单位提出的劳务用工的要求,提出以下计划和服务:

一、劳务用工方式

劳务用工按以下办法办理:

1.用工单位应详尽提供劳务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额度及用工方与劳务人员签定的副合同,由代理方和劳务工签定正式劳务主合同,但主合同随副合同的成立而成立,失效而失效。

2.因贵单位生产经营需要增减人员,该公司随时给办理减员或增员手续,以满足贵单位的用工需求。

3.用工单位按月向代理方以支票形式交存用工人员工资、保险费、劳务代理服务费。

4.代理方按月准时向用工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人员工资并纳工伤险。工伤险缴费费率按市规定确定。

二、三方关系的确立

1.该公司与劳务人员签定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贵单位与劳务人员可签定《上岗协议》。主要明确工作任务、数量、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要求,以利于贵单位对劳务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

3.该公司与贵单位签定《劳务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明确双方在合作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在维护劳务人员合法利益上,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劳务人员的薪酬、保险

1.劳务人员的薪酬,参照市场价格和贵单位的工资标准,由该公司与贵单位双方商定。

2.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缴费,有关待遇的办理以及代缴代扣等事务,由该公司具体办理和负责承办过程中一些事宜的处理。

3.劳务人员的薪酬和贵单位依法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贵单位按《劳务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的约定,按时拨付给该公司,以确保劳务人员薪酬及时支付和社会保险费按时缴纳。

四、劳务人员的管理

贵单位主要负责劳务人员岗前教育和劳动过程中工作任务的安排和组织、管理以及工作业绩考核。该公司主要负责劳务人员劳动保障方面的事务办理。

1.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签定、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手续的办理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

2.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的缴纳及保险待遇的办理。

五、 劳务服务费

1.劳务服务费标准,按劳务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2.具体取费标准,综合考虑劳务人员的风险程度、管理责任、人均工资和劳务人员数量及缴纳服务费方式的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任务占坑

Q4:一汽解放招的劳务用工是什么意思

 劳务用工,是国家提倡的一种新的用工模式,是与西方的经济模式相接轨的一种尝试。这种用工模式,不仅可以使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和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摆脱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负担,赢得时间,集中精力实现可规避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管理以及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风险和责任。

当前,有的劳务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逃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点请您注意一下。

劳务用工按以下办法办理:

  1.用工单位应详尽提供劳务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额度及用工方与劳务人员签定的副合同,由代理方和劳务工签定正式劳务主合同,但主合同随副合同的成立而成立,失效而失效。

  2.因贵单位生产经营需要增减人员,该公司随时给办理减员或增员手续,以满足贵单位的用工需求。

  3.用工单位按月向代理方以支票形式交存用工人员工资、保险费、劳务代理服务费。

  4.代理方按月准时向用工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人员工资并纳工伤险。工伤险缴费费率按市规定确定。

希望能帮到您!祝您工作顺利!

Q5: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待遇有什么区别 详细解释 谢谢

请详细看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的内容,就是关于劳务工的。 关系就和楼上说的一样。待遇,规定是一样执行,但是根本不一样,一般情况都是基层人员企业愿意走劳务,因为走劳务后,有的劳务不给员工交保险,所以企业的人工成本就下降了,有的劳务给交保险,但不是实际员工的工资来缴纳的,是按最低档次缴纳的。

劳务工是和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然后被劳务派遣到用工单位务工的,所以劳务工和劳务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务工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正式工其实也就是一般的合同工,他们的合同是和单位直接签订的,所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至于具体的待遇,这个是各个公司自行规定的,没有一定的要求。

劳务工就是签临时合同的。正式工签的都是长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