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招聘信息网(在国外发生了劳动纠纷怎么办)

出国劳务招聘信息网(在国外发生了劳动纠纷怎么办)

内容导航:

Q1:想请教出国劳务与国外中介产生纠纷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1、过你劳务人员在国内,找商务部,通过商务部在所在国的经商参出进行接洽、联系。

2、如果劳务人员字国外,找使馆和当地主管国外中介的管理部门

外交部。

一般建议先联系我驻该国使馆,因为驻该国大使应该是对该国情况是最为了解的。

Q2:出国打工归哪个部门管

1、根据2012年商务部办法的新《对外劳务合作条例》规定,从事劳务派遣的必须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所有的出国劳务中介都是违法的,不允许任何个人或中介从事出国劳务。

2、管理出国劳务公司的部门是国家、省、市、县的商务部门,咨询报名的是其下属的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Q3:在国外发生了劳动纠纷怎么办

你好,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向当地劳工部门投诉;手机安装法律软件“移动公证”,随时随地解答法律疑问,隐私有保障,希望采纳。

Q4:出国劳务第二人担保法律承担问题

《担保法》第2条、第6条规定的担保只能针对债权、债务而设定,对行为本身不可以直接设定担保。最高人民法院1990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劳务输出合同的担保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中明文规定,派出单位与出国劳务人员及其担保人签订的保证书,是派出单位要求派出人员在出国期间遵守所在国法律和所在国公司各项行政规章,及出国纪律等方面作出的行为保证,这是派出单位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措施;担保人为出国人员提供的担保不属于《民法》和《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正是由于这一复函的存在,审判实践有关行为担保的案件,大多被认定为无效而判决驳回劳务输出公司的请求。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取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知》(财企(2003)278号)规定之第二条:“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企业不得再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也不得由此向外派劳务人员加收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或要求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其它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尽管如此,但你作为担保人仍有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建议你在提供担保时注明一下只对被担保人在日期间的 行为 提供担保。这样一旦出现纠纷,可以将你的风险降到最低。

担保对你工作单位的变更不会有影响。

可以,只要你有这方面的能力,就可以!不过,你要知道,有的担保是有风险的,建议谨慎抉择!

好处肯定是没有的。这种担保都是对方要求的,几乎没有协商的余地,要么接受,要么不接受。你最需要考虑的也就是你最坏能承担多大风险,你愿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一旦风险成为现实给你造成了损失,比如说影响了你工作单位变更,这是很有可能的,你朋友能不能赔偿你。最后一句话,朋友归朋友,担保是有很大风险的。

注意事项倒是没有什么,但是你要承担风险!

即被担保人如果出现违约,且他本人无法或只能部分承担后果!那你(担保人)要承担起与所有后果!

担保期间你的工作变动及其重大经济事件都要及时告知!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他在外国跑了!

你就倒霉了!

Q5:出国劳务经济纠纷,我认为受到欺诈,报警处理没有结果求助无门该怎么办

在哪里报警的?就到当地去找律师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纠纷很多,需厘清是经济的,还是劳务的,我猜你还没去出国劳务,应该不是劳务的;

经济的纠纷,依双方的合同说话,没履行合同责任义务的一方必然要补偿/赔偿另一方。

经济纠纷应该起诉。就算是诈骗也需要达到一定金额警察才需要立案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