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0(出国劳务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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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出国劳务
1、怎样获得出国劳务信息?
答:一般情况下,您可以从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获得各种招收出国劳务人员的信息,也可以从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公司(简称“经营公司”)以及有政府保障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获得信息。
2、在外工作遇到困难怎么办?
答:您在国外工作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雇主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生活设施、拖欠工资、加班费,甚至受欺负打骂等;还可能发生伤亡、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紧急事件。发生上述情况时,您可以通过如下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1)您与雇主的矛盾,可以根据和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由他们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2)如果您与经营公司之间产生问题和纠纷,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3)通过自己或经营公司均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您可以向我驻在国大使(领)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或者进行咨询。
(4)在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经营公司和使馆会主动给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生命安全,请您一定要服从使馆的统一安排。
3、外派劳务和境外移民是一回事吗?
答:外派劳务和境外移民不是一回事,两者有根本的区别。外派劳务业务是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由经营公司负责组织外派并负责在外管理,工作期满后回到国内。2008年之后,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境外就业职能划归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外派劳务管理政策执行,所以目前没有单一的境外就业服务中介公司。但是,公安部门也可以审批提供境外移民服务的中介公司,有些公司宣传可以协助在境外找工作,他们与外派劳务业务有本质区别。他们以移民为目标,签订与移民相关的服务合同,而外派劳务则目标非常明确,以在国外一定合同期限的工作为主,与经营公司签署《外派劳务合同》。
4、如何报名及报名前应该了解、注意哪些情况?
答:如果您想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报名并派出,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正规的途径只有两条:(1)直接给全省任何合法的经营公司打电话咨询并报名;(2)通过当地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咨询并报名,但最终都必须向正规的经营公司推荐并派出。
关于报名需要注意:千万不要通过没有经营资格的非法中介公司和个人报名,这些非法机构和个人经常虚假宣传和承诺,通过他们报名出国务工,您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咨询报名时,您要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1)去的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
(2)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
(3)工资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或者通过经营公司转交给您,或者存入您的银行帐户。
6、去非洲打工与去日本打工一样的吗?
答:一般来说,去日本、韩国由于当地国家法令规定,进入日本、韩国的外派劳务人员只能称之为研修生,而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劳务人员称之为外派劳务人员,本质上是一回事。
但是,随着我省在非洲、亚洲等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工程承包项目不断增多,需要越来越多的劳务人员,这种情况下我们称之为工程项目带动的劳务人员,目前以建筑工人居多。与去日本等发达国家打工相比,去非洲等国家的工程项目务工,也有一些不同:
一是,与您签合同的公司一般是实施境外工程项目的公司(这种公司也要省商务厅审批并获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名单可在省商务厅网站查询),或分包项目的公司,不是外派劳务经营公司;
二是,您与实施项目的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外派劳务合同》,合同也必须载明《条例》中列明的11项必备条款;
三是,实施境外项目的公司一般通过外派劳务经营公司或服务平台招用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服务费用由工程项目公司承担,您仅需负担培训、体检、护照等费用。
7、为什么要参加出国前的培训?
答:外派劳务出国前的培训将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和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外工作以及提高您的工作技能。这是您的权利。按照规定,没有《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您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
8、在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那些问题?
答:您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到国外后您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在您与经营公司签订合同前,有权查看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确保您与经营公司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与《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相符。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载明的下列内容:
(1)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合同期限;
(3)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5)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6)劳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
(7)劳务人员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8)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
(9)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
(10)发生突发事件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
(11)违约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经营公司必须给您一份《外派劳务合同》正式文本,您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未签订正式的《外派劳务合同》的,或者没有合同正式文本的,一定不能出国工作,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9、出国手续都包括那些?如何办理?
答:出国手续包括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
国内手续主要包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培训证等,去有的国家和地区还要打预防针,以免得传染病。有的国家须在批准入境前先办理个人资料公证。除了护照外,其他手续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
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等。
国外续包括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由外国雇主负责。
办好上述手续,您就可以出国工作了。因经营公司或外方雇主原因不能派您出去,经营公司要退还您的服务费。如属您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国手续费不予退还。
10、在国外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
履约期满后您必须回国。如果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或者破产,合同中止执行,您必须回国。回国后您可以要求按比例退还管理费,您的其他损失根据合同追讨。
Q2:出国劳务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的?
出国劳务, 亦称劳务出口, 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 或者服务, 以谋取经济利益, 获得外汇收入。劳务出口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劳务贸易。 2、出国劳务包括哪些内容 出国劳务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 主要有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专业技术、电脑电信、保险、银行、旅行游览、租赁、广告咨询、餐饮酒店等的管理与服务。 3、出国劳务包括哪些人员 出国劳务包括的人员没有统一的规定范围, 只要劳务输入国需要, 且劳务输出国拥有的劳力和服务都可以包括在出国劳务的行列中。以我省为例, 近年来输出的人员主要有: 建筑工人、工程技术人员、海员、炊事人员、医务人员、文学工作者、农业种植、手工艺工作者、工艺美术人员、外贸工作者、翻译人员、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家务劳动的保姆等。 3、我国的劳务出口都有哪些组织形式 近年来我国的劳务出口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国家政府部门有计划有组织地根据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安排劳务出口;二是有关公司、企业等根据与外国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派遣劳务出口;三是具备劳务出口条件的个人通过国外的亲友等联系的劳务出口。 4、海外劳务市场需要哪些方面的劳务 近年来, 海外劳务市场需要的劳务主要有: (1)劳动密集型:也就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一般性劳动, 如建筑工人、石油工人、矿山工人 、农业工人、园林工人、清洁工人等以消耗体力为主的劳务; (2)技术密集型:也就是以技术技艺为主的劳动, 如规划设计人员、设备安装人员、高级厨师、工程技术人员、园艺工艺人员等以自身技术为主的劳务; (3)知识密集型:也就是以专业知识为主的劳动、如专家教授、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研究人员等以消耗脑力为主的劳务。 5、目前世界上有哪些劳务输入国 劳务输入国主要以发达国家为多, 如美国、德国、法国、瑞士、加拿大、俄罗斯、新加 坡、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也有一些发展中国家, 如伊朗、伊拉克、巴西、 阿根廷等。 6、目前世界上有哪些劳务输出国 目前世界上的劳务输出国以发展中国家居多, 如亚洲的巴基斯坦、印度、菲律宾、中国等, 非洲的埃及及拉美的墨西哥等每年都有几十万, 甚至几百万人在海外从事劳务出口。 7、个人应通过哪些途径申办劳务出口 中国公民申办劳务出口一般应通过以下途径: (1)通过专门从事劳务出口的国内企业公司办理申请登记、培训和派遣; (2)通过所在地或所在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办理; (3)通过个人在海外的亲友办理。 8、申请劳务出口的个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国公民申请劳务出口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专业技术工作要适合海外, 专业不对口, 技术不熟练者是不可能符合要求的;二是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遵守前往国的法律和劳动纪律;三是要有健康的身体,能够适应前往国的气候条件和劳动环境;四是要有必要的语言能力, 尤其是直接和外方打交道的外语水平, 但一般集体从事劳务者可不必强调外语能力 。 9、为什么劳务出口一定要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确立雇主和劳务人员相互间法律关系、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的重要文件,是受到法律保证的。一旦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后开始生效, 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办事。如发生纠纷, 双方都要根据签订的合同条款解决。如果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 一旦发生纠纷, 不但很难处理, 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0、劳务出口合同都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出口合同除具备一般经济合同的序文、条款和结尾三个部分外, 还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名称;(2)双方职责;(3)工资待遇;(4)生活条件;(5)劳动保证;(6)人身保险;(7)卫生保健;(8)工作时间;(9)休假时间;(10)合同期限等。 11、劳务人员的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出国劳务人的待遇一般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法定和公休假日工资、增加和减发工资规定等); (2)劳动保证和保险待遇(保括劳动保证措施、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险办法、劳保用品标准、工伤事故责任、人身意外保险等); (3)生活待遇(包括住宿标准、伙食标准、交通工具等级等); (4)工作与休假待遇(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休假期限、轮班规定等); (5)其他待遇(如家属探亲待遇、培训待遇等)。 12、通过劳务公司出口劳务是否应签订劳务代理合同 个人通过劳务公司的招聘等而参加劳务出口, 也应和该公司签订劳务代理合同或其他有关合同, 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等。 13、怎样获得劳务出口聘书 拟劳务出口的个人获得适合本人条件的劳务出口信息后, 可通过他人, 也可亲自向国外有关方面索取聘用通知书。一般作法是:首先将个人的详细资料(本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专 业技术证书、健康证书等)递交对方, 然后等待对方审核批准后发给聘书。 14、个人申办劳务出口的程序有哪些 申请人以个人名义出国劳务者, 其申请程序是: (1)获得有关适合本人条件的劳务信息; (2)将本人的相关资料递交劳务进口方; 这些资料一般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地址、电话等)和专业技术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等。 (3)劳务进口方发出聘书; (4)与劳务进口方签订劳务合同; (5)到公证机关对有关证件进行公证; (6)到公安机关申领护照和出境登记卡; (7)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证明书; (8)到有关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Q3:山东省内赴日出国劳务,山东威海联桥集团的声誉还可以吗,他们的招生简章,招岐阜的女工,18-25岁的。
威海市联桥国际合作集团(简称2113联桥集团)成立于1997年,是国家商务部批准的集海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进出口贸易、工业产业于一体的大型涉外企业,也是山东省重点外经贸企业。公司先5261后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文明诚4102信民营企业、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山东省银行业AAA信用1653企业、山东省四星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东省热心慈善事业先进单位、威海市最具爱心慈善企业、纳税先进企业,连续九年获得威海市外经贸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各企业、部版门全部通权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同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
信得过吧........... 我一朋友在日本,没啥大事儿..
还行。
还不错,我就在他们公司旁边,不过你现在敢去日本呀??
假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事业进一步发展,简化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批手续,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外派劳务人员”系指外派单位按照与国(境)外有关政府机构、团体、企业、私人雇主所签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合同规定,派出从事经济、科技、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各类专业劳务人员。第三条 “外派单位”系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批准,具有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经营权的企业。第四条 外派单位组织派出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外经贸部颁发的《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和对外签订的合同。第五条 向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以及向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派出劳务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二章 出国任务审批第六条 凡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外派单位派出劳务人员由该单位自行审批并核发《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第七条 不享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地方外派单位派出劳务人员,须填写《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并持合同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或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厅、局)申报批准。
不享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中央外派单位派出劳务人员,须填写《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并持合同向其享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上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归口挂靠的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业务主管司局申报批准。第八条 外派海员、渔工出国,在填写《外派劳务出国报批表》中派往国家和地区一栏时,一律填写“世界各国和地区”。第三章 外派劳务人员的条件和审批手续第九条 外派单位必须对外派劳务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一、政治条件:派出的劳务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守纪律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派出: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业务条件:有专业技能,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出国任务。
三、身体条件:年满18周岁,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国(境)外具体劳务工作。第十条 需要持因公护照出境的劳务人员,除副县(处)级以上干部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劳务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外,其他劳务人员一般实行两级审批制。即劳务人员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劳务人员出国条件进行审查并填写《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外派单位负责审批。
需要持因私普通护照出境的劳务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批。第四章 跨地区、跨部门选派第十一条 外派单位一般应在本地区、本部门选派劳务人员,如业务确有需要,经审批部门批准,可跨地区、跨部门选派。第十二条 外派单位跨地区、跨部门选人时,由外派单位到劳务人员所在单位,或劳务人员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选派。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单位办理劳务人员异地选派事项。第五章 护照的申办和管理第十三条 外派单位可为外派劳务人员申办因公护照或因私普通护照。第十四条 下列外派劳务人员需办理因公护照:
一、为执行我国政府部门对外签订的协定、协议而派出的劳务人员,以及可直接实施管理的成建制派出的劳务人员。
二、派往国家和地区要求持因公护照的劳务人员。第十五条 除第十四条规定的范围,其他外派劳务人员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第十六条 因公护照,由外派单位在劳务人员人事关系或户口所在地向外交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以下简称“外事部门”)申办;因私普通护照,由外派单位向外派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公安机关”)申办。第十七条 选派在经济特区长期工作(1年以上),户口不在特区的外派劳务人员可在经济特区申办护照,但必须取得原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区、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
Q5:我是山东的,想了解中韩雇佣制出国打工的情况?
一、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基本概念 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是由双方政府主管部门签署协议,并分别指定一家政府公共机构负责劳务人员派遣接收工作,其他任何企业、中介和个人不得介入的一种双边劳务合作方式。其宗旨是通过双边政府间合作,营造中韩劳务合作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最大程度减轻劳务人员负担,促进和规范中韩劳务合作。 二、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及执行机构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经济合作局是中韩雇佣许可制劳务合作的中方执行机构,在商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直接开展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派遣工作。韩国产业人力公团是韩方执行机构,在韩国劳动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中国劳务人员的接收工作。经济合作局配合人力公团在中国境内合作开展韩国语水平考试工作。除上述两单位以外的中韩两国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参与雇佣许可制输韩劳务人员的招募、选拔和接收工作。 从海天外语文化交流中心的网站给你复制的,因为我朋友当时办理中韩雇佣制的时候,就是咨询了他们,结果我朋友通过了考试,我也咨询过,感觉还可以,也希望对你有帮助吧,呵呵,如果不错的话要给我加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