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劳务派遣有哪些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劳务派遣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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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建立哪些制度

劳务派遣是国际流行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又叫人才租赁,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建立的一个三方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工作关系,劳务派遣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使用,使用期限按双方约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管理,并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协调劳资纠纷等一切劳动事务。用工单位只要做好用工的安排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按时支付劳务费、保险费、劳务派遣管理费。用工单位不仅不受人员编制的限制,而且还节省了人力资源的成本,减轻了劳动事务的负担,规避了用工的一些风险。同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规模经营,可以将一些潜在就业岗位深掘为现实的就业岗位,促进更多的新生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因此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平共处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

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出用工需求,并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组织招聘劳动者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劳动派遣协议书,明确该员工将被派往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签订工作岗位协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系 。

劳务派遣业务服务项目:

1、人员招聘:公司为企事业单位招聘合格的员工,但录用人员权归用工单位。

2、合同关系:公司承担依法与录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书,明确该员工将被派往指定的用工单位工作。其他有关合同的管理,如:根据用工单位和员工的意图,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由公司负责办理。

3、员工培训:与用工单位共同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就业前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4、薪酬发放:员工的薪酬由用工单位核定,公司将按照约定日期,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员工的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档案管理:为派遣员工保管档案和办理相关手续。

6、社会保险: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有关社会保险的其他手续。

7、绩效管理:协助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8、工会活动:公司计划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9、文化活动:公司可协助用工单位开展员工的文化活动和定期组织党团活动。

10、案件处理:公司随时跟进处理员工的工伤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

11、评估服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定期评估劳务派遣工作,听取用工单位意见,进一步做劳务派遣工作。

劳务派遣对用工单位的好处

l、 降低用人成本 劳动人事管理科学简捷

2 、用工方式机动灵活 避免人才无序流失

3、 减少劳动人事纠纷 转移劳动争议风险

4 、提升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效率

劳务派遣适合于哪些行业、单位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劳务人员,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 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3) 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 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5) 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 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劳务派遣可作为员工长期调入前人事考察的补充手段。

Q2:求人才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梗概:

1.合同:①被派遣的劳动者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可以通过接受人员派遣的单位向本单提出,接受派遣的单位有为劳动者与其本单位就劳动合同的协商提供便利的义务。

②接受派遣的单位不能超出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

2.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①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②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④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基本义务:

①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②服从用人单位的各项日常管理;

③国家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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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劳务派遣有哪些规定

劳务派遣规定如下: 一、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Q4:劳务派遣公司的建立有什么规定

问: 李律师,《劳动合同法》中对? 答:《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第6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这就是说,只有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经营。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问: 那么,《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又有什么规定呢? 答:《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第67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法律的这些规定明确地说明,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应当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另外,《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务派遣的特殊性,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作了一些特别规定。包括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Q5:谁有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全套的。。越详细越好。。。和班组的施工方案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 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奖惩办法。

4. 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5.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6.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7.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 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10.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 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 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 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

6. 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 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 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 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 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演算结果),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 地下暗挖作业;

2) 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 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 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 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 起重吊装作业;

8) 拆除、爆破作业。

3. 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 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

5.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 总会计师

1. 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 项目经理:

1. 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 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 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 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施工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 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 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5)冬、雨季施工方案。

8. 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 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 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 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 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 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 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 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六、 技术员

1. 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 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 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 针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向安全员做交底。

6. 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按要求及时做好塔基、塔身偏差测量。

7.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 质检员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 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 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 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八、 安全员

1. 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 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 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 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脚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

6. 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7. 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8. 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9. 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10. 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 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2. 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3. 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4.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去百度搜索一下、哪里有下载就行了,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