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赚什么钱(派遣公司是什么,跟中介不一样么,最近上网找工作,很多打电话通知面试的都是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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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大家好,请问我与一个公司签合同,然后在另一个公司上班,那我在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啊??谢谢!!
我与一个公司签合同?什么合同?
这个公司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吗?没有就是非法的,没有保障。
另外,劳务派遣的岗位必须是从事非技术岗位工作;劳务派遣要通过书面协议进行规范;劳务派遣协议的具体内容,要载明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派遣从事劳务的期限;用人单位和接受派遣的单位在劳动者被派遣期间,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Q2:??签订第三方派遣劳务 有哪些要注意的
直接招聘的话,用人单位的支付成本更大。而采用三方的话,你就不是单位里人,到时候用人单位不想要这么多人了就可以很轻易的踢掉,这样就能避免尾大不掉的局面。
至于要注意什么当然还是工资啊,假期制度啊,权利和义务等等。看清楚就可以。
祝你好运。
你这种情况是属于前程无忧劳务派遣的一种,骗人倒不会,不过最紧要你要看清楚合同书写明的薪酬以及五险一金的待遇,现在很多公司都采用了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员工,这对企业的用工是一种比较有利的形式,像是红海人力资源、天玛商务、这类劳务派遣公司都有一定的公司实力基础,可以放心应聘,刚毕业,只要工作能力得到锻炼总不会是一件坏事。
Q3:急!关于在劳务派遣公司做招聘专员的问题?
现在招聘在各个单位是都一个大难题,而且劳务派遣公司的合作单位招聘基础岗位的人员很多,大多要求外地人员、倒班或者只提供住宿没有班车等等,现在外地人员又可以住宿的求职者特别好找工作,所以求职人员要求特别多,说实话不太好招,如果你原来做过招聘专员,有相应的特殊渠道还可以考虑,但如果没有专门做过这方面的工作的话,最好还是算了
也还好啊,这个工作挺能锻炼人的。
Q4:劳动法中的劳务派遣具体的事项都有什么
我国《劳动法》是1994年颁布的,当时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是2007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有较为详细的劳务派遣的规定,具体事项就比较多了。我把相关条文提供给你,你自己看看吧。
《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条文: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相关的条文: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1、就目前的用工体制,现行法律在实践中很难处理,而且这种状况主要都是涉及到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法律的天平是一边倒的。不过你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一份劳动仲裁申请试试看。 2、同工不同酬不光是违法还是人为制造社会不公,将员工分成三六九等,这种“按身份分配”违背按劳取酬原则,构成对一部分劳动者的歧视,侵犯了他们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损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同时,同工不同酬还容易让高薪员工产生优越感、失去进取心。这些道理,用人单位并非不明白,他们之所以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一方面是受经济利益驱使,同工不同酬可以大大减少薪酬开支,降低用工成本;另一方面则在于掌控社会资源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放弃既得利益,不肯让体制外的人分享体制内的好处,用工双轨制成了维护一部分人既得利益、剥夺另一部分人正当利益的工具。 4、从这个角度看,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用工体制转轨不到位。实现同工同酬,必须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打破少数人的既得利益,从体制上消除员工的身份差别。
关键是要签订好三方协议,这是核心。注意该协议不能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在此基础上,应当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本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Q5:派遣公司是什么,跟中介不一样么,最近上网找工作,很多打电话通知面试的都是派遣公司。
通常做法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每月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管理费。
一般情况下,劳务管理费按人头收取。有固定方式,如:每人每月100元;也可以按劳务费的%额外支付。
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来自于劳务管理费。如果有庞大的劳务输出业务,管理费收入还是挺可观的。另外,劳务派遣公司还可以代理招聘和培训,从中也可以产生利润
而中介公司是他给你介绍一份工作,你给他400-500元 的中介费,各个地方收的费用不一样。(这个是包进的)。还用给你推荐工作,你去面试,到时用不用你公司说了算。这样的收的费用相对少一点。
相信你看明白了,派遣公司等于每个月都从你的工资中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每次收 的少一点,而中介公司只一次性收取费用,但他收 的多一些。
比较下来我感觉还是中介来的爽快一些,你感觉呢?、
祝你早日找到好工作!
当然去公司比去派遣公司好了!
你的劳动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的,用人单位和你之间隔着一个派遣公司,你不算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把你辞退或者有其他情况也不会影响用人单位的形象或档案记录。
有可能。再等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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