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 用人单位?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雇佣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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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雇佣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赔偿问题
用工单位通知你不再续签,作为派遣用工,如果你的派遣公司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无法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离职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也通知过,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均可前往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扩展资料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必须补偿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要赔偿1点的,具体看合同。
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合同没到期而用工单位又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赔偿员工的损失,如果是合同期满了不续签,是不会得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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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劳务派遣公司倒闭了,合同还没有到期的单位该怎么办?
您好: 劳务派遣合同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合同没有到期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经济补偿金”同时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一、关于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劳动合同法》36、39、40、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关于责任方式 关于责任的承担方式《劳动合同法》有如下规定: 第80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劳务派遣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不用过多担心。
从你签订劳动合同起,你没有上班,劳务派遣公司也需要支付你的工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将为共同当事人,即双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一旦以后出现劳动纠纷,不单劳务派遣公司要承担责任,用人企业也要承担责任,这样就有了双重保护。
Q3: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辞退了怎么办?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问原因,不行就在换,问干不干
用人单位只有辞退你的权力,但是你的劳动关系还在派遣单位那里,用人单位只是将你退回原派遣单位,你的工作将由你的原单位另行安排。
在签完合同的情况下,合同有没到期辞退可以少量补偿。
Q4: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合同工,现从用人单位辞职,想问下,离职手续办理完之后,还需要和劳务派遣公司办理什么
1、还要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务派遣公司应该给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2、档案应该是在劳务派遣公司。
3、办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全额支付了工资,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你所有的关系,都是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和用人单位之间,几乎没有什么法律关系
这个直接问派遣公司嘛
办理辞职是直接和劳务派遣单位办理 用工单位只是有义务帮你把辞职报告给劳务派遣公司而已
不是。合同工是与用工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经由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人员。
1:如你所说,应是从用工单位辞工,从辞工之日起,你和用工单位没有任何关系。2:你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没解除。如果你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得不到任何赔偿,如果派遣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3:你的档案可以从用工单位提取。www.dh168.cn。
Q5:我是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公司合同到期了,被用工单位辞退了,该怎么办?
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公司合同到期了,被用工单位辞退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派遣工合同到期后也是有经济赔偿金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应该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也就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个单位。因为,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二是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