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的区别?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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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跟正式签订合同的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是和上面几位网友的说法一致的
但并不能说完全没有升职空间和发展前景,也不能说工资福利就一定差
给你举个例子:
如目前的我国报纸、杂志是宣传部门管理的,报社、杂志社因为除了正式编制的人员,不能直接从社会上招聘其他人员从事辅助性的工作,要用人的话,自己先看好某人,让他走市委宣传部下属的劳务派遣公司这个途径,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实际工作则是到报社。
享受的待遇,报社自己定,可以低于正式的,也可以高于(一般是基本一样的福利待遇,只是没有事业编制)。前景么,照样可以升职加薪,升到主编也行啊,不占编制就行,钱还是由报社出的,只是经过劳务派遣公司发放。
一旦国家有放开编制的机会,报社还会首先考虑这些人
所以,也不错的
劳务派遣工是指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派到别的单位(比如电信公司)工作。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工与企业职工同工同酬。因此,工资福利等如果完全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只不过现在很少有能达到这个条件的。)
一、劳务派遣情形下,你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只在你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发生,与实际用工单位没什么关系。而劳动合同是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直接签订的合同。虽然法律也规定要同工同酬,不过从实际情形来看,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工或是有编制的职工相比,各方面的权益差距都比较大,所以得慎重。
二、劳务派遣是一个时代的产物,90年代一大批人下岗或是签订协保。这批人员再就业的时候单位无需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并有税收上的优惠这批人的派遣合同就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就是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合同。劳动派遣合同就是和人力资源派遣单位签订用工合同,但是工作还是在现有单位。一般派遣员工享受的待遇比正式员工稍差,主要是在福利待遇上,工资应该是差不多的。
Q2: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1、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你派遣到相关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你是输出人员,对于输入单位你是输入人员。你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都应该由输出单位为你代扣代缴和缴纳。输入单位为你支付劳务报酬。报酬的多少由双方公司协商。你和输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会签订一份劳务协议。这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一样的,你在输出期间,要遵守输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编制的员工:现在没有这个概念了,因为现在都应该是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样而已。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就算是正式员工,也就是你说的有编制的员工。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编制。 2、我觉得现在银行还是挺稳定的,而且收入也多。国企或是银行就看你的出发点了。现在专业与职业是否对口在很多时候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如果你不想荒废之前的专业,银行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3、这和参加不参加校园招聘会没关系。校园招聘会只是给大家一个提供就业的机会。 4、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如果你与输出单位合同期满后,并不在续订,而原输入单位觉得你不错,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按照你的理解,就算是转为正式员工了~ 5、如上述四点,第5点你应该能明白了。 我觉得你的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多的误区,这对你未来就业很不利,你可以适当的看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其实无论是劳务工还是正式工如果他有和你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的话,那么在合同期内公司是不可以无正当理由解雇你的,如果在不是你有过失的情况下解雇你是要给予你一定的资金赔偿,而且跟着你签订的合同年数试用期也是有限制的,现在一般都是签一年的合同,按正规来说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一个月,再说第二件事就是有关你的保险,劳动法有规定在你入职的当月公司就应该帮你缴的,怕你试用期内不稳定,那么试用期后也是需要帮你补交的,不过现在还是有部分公司不按劳动法行事的,有空你可以在百度里搜一下劳动法,多了解一下是有好处的,以免个人的利益被侵害了都不知道
Q3: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是什么
(一)签订的合同不同 正式员工是与用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订三个月及以上,但是劳务派遣合同必须要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这是为了避免由于劳务派遣期限的不确定性造成就业者的不稳定。 (二)享有的劳动待遇不同 1.福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同工同酬”,但是劳动者在法律上并非用工企业人员,而是劳务派遣公司人员,所以有时并不能完整享受企业本身的福利待遇。 2.工伤申报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正式员工是用工单位来申报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工伤,用工单位协助工伤认定。 3.解除劳动合同 正式员工主动离职,直接在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劳务派遣员工则要向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不能随意地以退回为由变相降低劳务派遣工地工资待遇。
Q4:劳务派遣合同问题,派遣合同与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劳务派遣和的问题。劳务派遣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主要有: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Q5:问一下,公司正式员工与劳务派遣员工到底有没有区别,是不是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劳动法中的同酬指的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以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应该只是隶属于不同公司的员工,正式员工属于用工单位员工,而劳务派遣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其他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都应该一样。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只是表面上做到了同工同酬,就是基本工资相同,但是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远远高于劳务派遣工,并且对于劳务派遣工人在缴纳社保、公积金上也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