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劳务合同范本?询问劳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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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询问劳动法律法规
1、等于没有签订合同,是违法的,支付你11个月的工资作为双倍工资
2、单位必须缴纳保险,不然违法,所以单位应该补交保险
3、因为单位的违法,你可以随时辞职
4、单位还应该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5、单位肯定不会主动补偿,所以如果协商不成,就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不收费的
法律依据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条,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赔偿):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9个月的双倍工资。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4、需要注意的问题:
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如没有,其应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金,意思是替代其已经提前通知你了。
5、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缴纳 社会保险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Q2:劳动合同法咨询
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批辞工,算违法吗?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最低给一年就行.可留言给我.
如果由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依法结算了工资的。
1.保险是需要补缴的,一般按是补缴2年。
2.劳动者提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在法律上应该给予维护,但《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并且员工现在提出这个要求,已经超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有效申诉时效,仲裁不一定受理。
3.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是员工自己提出申请离职并办理手续离开用人单位的,在法律上,员工的该请求不成立。
不合理的,但保鲜是要买的,
不仅合理而且因该还要赔偿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你要她撤诉你跟她和谈呗,幸好她还不知道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赔偿双倍工资的
Q3:劳动合同在线咨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不管任何理由,同时兼两份合同是违法的
如果被企业发现,完全有理由向个人和对方企业要求经济赔偿。而且这种赔偿,你个人一般很难承担的起的
不过如果你想凭运气,那可以继续握着两份合同,说不定没人发现
Q4:劳动合同咨询
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如果签订的有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的话,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赔偿金。然后要求三金补齐。具体看你们签订的合同是否有具体的其他约定
公司要提前30天向你发出书面通知,内容要有辞退原因、辞退时间、补偿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补偿是按你在公司工龄*月工资(月工资=辞退前12个月平均)。
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
Q5:劳动法方面的咨询
第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已经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不能够开除你。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释义:注意最后一条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为是08年一月一日才生效,因此从08年1起算——到09年1月;在09年2月开始,但是溯及到08年1月算工龄。
第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在08年1月到09年1月期间)得到双倍工资。那就是说你可以在08年1月到09年1月期间得到工资为:每个月的工资*2*(12-1)+08年一月的工资——也就是你会在08年1月到09年1月期间得到23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从09年2月起,仍然是正常的工资标准。
因为09年2月起,你和企业就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四,204元的保险费是否太多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社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分担进行缴纳。在法律规定上,企业要交的费用远远多于职工。从下面的一个例子看出,工资1500的,三费交下来才175元。
法律展示: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释义:就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是有两者进行分担。
分担原则: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举个例子,为了计算方便,以工资为15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1500*2%=30元,单位1500*8%=120元;
养老保险:1500*8%=120元,单位1500*20%=300元;
失业保险:1500*1%=15元,单位1500*2%=30元;
第五,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具体来说就是先可以去劳动监察局进行举报;然后才是申请仲裁、诉讼。
2)可以做好证据的准备。
一般来说,劳动者就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在该企业工作就行了。至于其他的,就要由用人单位进行证明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至于其他的,能够收集就最好了。
最后,希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你顺利!!
这家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了哈。
你需要做的是:
1、证据的收集,可以是书面资料,录音,证人证明,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开关于你的在职证明最好了。或者你能确保离职的时候公司会给你开离职证明的话(离职证明一般都会写明该员工的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的)的话最好了。另外需要收集考勤证据,可以是影印件。像你说的直接扣了保险费的金额,又没有买保险的事情,可以以录音作为证据,或者其他一起被扣费用的同事相互证明。具体公司有没有给你买保险,可以到劳动局查得到的哈,可以先核实一下再作具体的打算,如果确实是买保险扣除的,公司无须给你单独的发票和收据,这个钱也不是公司收取的。只是,工资单上必须要有这一项。有工资单吗?
2、了解劳动法,了解下仲裁的程序。程序都是硬性规定的,跟着程序走就可以了。
祝你顺利!
1、你向劳动局投诉,能够得到加班费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你同样可向劳动局投诉的。<<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另外,你也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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