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仲裁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律师咨询?

劳务仲裁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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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法方面的咨询

第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已经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不能够开除你。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释义:注意最后一条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为是08年一月一日才生效,因此从08年1起算——到09年1月;在09年2月开始,但是溯及到08年1月算工龄。

  第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在08年1月到09年1月期间)得到双倍工资。那就是说你可以在08年1月到09年1月期间得到工资为:每个月的工资*2*(12-1)+08年一月的工资——也就是你会在08年1月到09年1月期间得到23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从09年2月起,仍然是正常的工资标准。

  因为09年2月起,你和企业就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四,204元的保险费是否太多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社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分担进行缴纳。在法律规定上,企业要交的费用远远多于职工。从下面的一个例子看出,工资1500的,三费交下来才175元。

  法律展示: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释义:就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是有两者进行分担。

  分担原则: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举个例子,为了计算方便,以工资为15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1500*2%=30元,单位1500*8%=120元;

  养老保险:1500*8%=120元,单位1500*20%=300元;

  失业保险:1500*1%=15元,单位1500*2%=30元;

  第五,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具体来说就是先可以去劳动监察局进行举报;然后才是申请仲裁、诉讼。

  2)可以做好证据的准备。

  一般来说,劳动者就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在该企业工作就行了。至于其他的,就要由用人单位进行证明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至于其他的,能够收集就最好了。

  最后,希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你顺利!!

这家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了哈。

你需要做的是:

1、证据的收集,可以是书面资料,录音,证人证明,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开关于你的在职证明最好了。或者你能确保离职的时候公司会给你开离职证明的话(离职证明一般都会写明该员工的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的)的话最好了。另外需要收集考勤证据,可以是影印件。像你说的直接扣了保险费的金额,又没有买保险的事情,可以以录音作为证据,或者其他一起被扣费用的同事相互证明。具体公司有没有给你买保险,可以到劳动局查得到的哈,可以先核实一下再作具体的打算,如果确实是买保险扣除的,公司无须给你单独的发票和收据,这个钱也不是公司收取的。只是,工资单上必须要有这一项。有工资单吗?

2、了解劳动法,了解下仲裁的程序。程序都是硬性规定的,跟着程序走就可以了。

祝你顺利!

1、你向劳动局投诉,能够得到加班费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你同样可向劳动局投诉的。<<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另外,你也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2:劳动仲裁问题在线咨询

劳动仲裁的对象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如果你仅仅跟着一个老实工作,并由他直接支付你工资的话,就构不成劳动关系,但是可以依据雇佣关系要求主张自己的权利。

院校老师有成立公司吗?

你们是雇佣关系?

他每个月定时发工资给你?

你好

你与你老师之间这不是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不会受理。你们之间应该属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或者合伙、合作关系,怎么办要看你们之间的约定了。

劳动案劳动案件比较简单,完全可以自己处理,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复印下身份证、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Q3:法律咨询丨劳动仲裁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说明你们公司不守法。被员工起诉了。建议最好是协商解决。走到劳动仲裁肯定是你们公司不想给员工应得的钱了,所以员工才会申请仲裁的。建议你跟员工协商私了,不要走公了,对公司的声誉影响很大。

大连劳动仲裁法律咨询还要找好久吗?市政府那就有很多律师事务所呀,你要是不行的话可以去网上咨询一下看看,大连法律顾问网就不错的。你可以去看看,像你这样的是的确是打听清楚点的好,希望可以帮到你。

Q4: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要在哪里申请仲裁!!

依据现行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所以,你能够举出在青岛上班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中有规定这个上班地点,或者公司有这样的外派指令,就可以在这个地方的仲裁委提仲裁,他们不管的话,可以跟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

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仲裁管理范围!

去当地公积金征缴机构投诉!

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争议、劳动案件可以hi我!

你在青岛公司上班,社保也在青岛,直接在工作所在地青岛申请仲裁就可以了。

Q5:劳动仲裁律师咨询

公司和职工在入职和离职管理中,是有很多陷井的。

根据你的情况,你申请劳动仲裁想要胜诉是有难度的。

先看看公司和你分别存在什么问题:

一、公司的问题:

单方面决定调整你的岗位是不合适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你的问题

1、在调整岗位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不上班,正好让本来做法有错的公司把握住了主动。

你没了岗位,并不是你的问题,为什么不上班呢?

2、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索要“额外的一个月的工资”等待遇,而等到合同解除之后,又来申请劳动仲裁,这再一次把主动的局面转成了被动的局面。

是的,劳动纠纷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再去法院起诉。您可以去律师港湾咨询下,或许可能帮到您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