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费、工资个税缴纳问题?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费、工资个税缴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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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开具了劳务费发票,还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当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劳务费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征收个税,而是当企业收到了个人劳务费发票以后,再由企业来进行代扣代缴。

目前,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地方税局都出具了文件,但是在实务工作中,已经明确的执行这个规定了。

就是说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劳务费发票的时候,税务机关不征收个税,而是由支付款项的扣缴义务人来代扣代缴。

Q2:企业支付劳务费有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吗

有的!对方是个人要代扣代缴,对方是个体户则不用!如果不代扣代缴的话,被税务局查到要受到应代扣代缴金额一半至三倍的罚款!

能帮忙代扣代缴 但没有义务一定要

Q3:个人劳务费年收入4万元,无其他收入,年底付款单位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吗?

次年的3月到6月份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有多缴税金可以申请退税。

可以申请退税,持身份证,去居住所在地的税所问问,如何提交退税申请。

在次年二月份至三月份期间办理,具体时间段咨询当地税务所。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4:劳务费、工资个税缴纳问题

个税=(5000-3500)*3%=45元

a,即实际拿到手的:

c单位的税前工资为5050元。440*2=880元

当月个税合计=925元

若3000、5000均为税后工资、b公司各领的3000元劳务、5000为税前金额,那么,个税=(3550-800)*20%=550元:

c公司的工资若3000,个税=(5050-3500)*10%-105=50元

a、b单位的税前劳务费为3550,不考虑社保公积金等税前扣除项的话,那需要先推出其税前工资,个税=(3000-800)*20%=440元,按上述公式反推。

这个不是杭州的规定,而是那个公司自己的规定,严格来说是不合法的。 他们要你用好几张身份证去领劳务费,就是要你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超过1000元的部分要他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他们嫌麻烦,你也会少拿钱。所以他们要你拿3张身份证去领3000元的劳务费,这样儿分成了3个人,每个人都不超过1000元,双赢。

Q5:支付境外个人劳务费代扣个人所得税税率

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根据上述规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税法第一条第一款,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办法应按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进行处理。是否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企业向境外个人支付劳务费属于来自境内的所得、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还应依据我国与对方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关于个人独立劳务条款规定判定

劳务费扣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劳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4000元的,扣除20%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