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劳务分包是否属于违法分包?如何确认工程是否属于违法分包?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是否属于违法分包?如何确认工程是否属于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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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如何处罚违法分包

承包人不得再将业务转包,否则就是违法分包。一般是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按实际损失计算。

Q2:北京市对违法分包怎样界定?

未经发包人同意,无效

全部工程,肢解分包,无效

主体工程分包,无效

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无效

转包:一律无效

没看懂什么意思?

Q3:如何确认工程是否属于违法分包

你说的这种情况就是工程转包,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确认的方法很简单的,请行政部门介入,把现场的几个主要管理人员的人事管理、组织管理、社保关系、档案关系、住房公积金关系调出来,看看他们是否属于承包人的职工,同时查看现在几个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如果经查实,这些人不属于承包人的职工,就可以认定为承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责任与义务,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全让给了他人,属于严重的违法转包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当承包人发生这种行为时,发包人是可以单方面申请解除合同的。

您说这种情况,应该是企业把活包给施工队了,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不算违法分包,“资质证注册均非中标单位”不能单独作为证据,因为资质证一般显示初始注册单位,人家可以说没变更过来。至于是否为转包,你要找到证明现场施工人员与另一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

所谓违法分包,实际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的违法分包行为,几种形式也在上面法条中...

Q4:电梯施工合同可否进行个人劳务分包,是否属于最高院规定违法转包或无资质个人借用有资质单位而认定无效?

1 不可以。不管是安装还是改造。2属于违法分包,行业里有发文,好久了,建委、技监局都发过。3 无效 但是根据合同法 双方意思真实表达是有效的 很纠结 一般实况处理 给点钱 抹稀泥

问下相关法律法规在哪里可以查的到谢谢!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违法分包的是

C经建设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将主体结构中的钢筋绑扎任务分包给某公司

劳务分包是可以的,并没有把主体分包给另一家施工企业。

  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主体结构不是光有钢筋工程,钢筋工程只是属于主体工程中的专业劳务分包。

钢筋绑扎属于分包工程中的一个分部,只占主体工程的很小一部分,而规定是不能超过主体主体部分的百分之多少,忘记了。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劳务分包是可以的,并没有把主体分包给另一家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