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劳务资质备案制(施工合同备案和公司资质有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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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2013届应届毕业生,签工作,招聘公司说用工形式是劳务派遣,我想问这个和劳务合同一样不,该不该签
当然和我们平常说的劳动合同不一样呀!劳动合同就是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直接签的合同;劳务合同就是求职者和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签的合同,而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与用人单位有用工协议,求职者就被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派到用人单位来工作,这就是所谓的劳务派遣。求职者的薪水可能是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发放,此时,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就会在求职者的工资中扣一定的钱,怎么回事你懂得,也可能直接从用人单位直接拿。这就相当于在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之间建立了,一个缓冲带。如果你在合同期内被用人单位解雇,你找用人单位没有,则能找第三方人才代理机构或者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垄断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中,比如国家电网的下属企业南瑞集团,就是这样。南瑞说是劳务派遣的员工和与公司直接签约的员工待遇一样,本人觉得可能待遇是一样的,因为工资是南瑞直接发的,但南瑞说发展机会和升职空间也一样,这就是扯淡了。这就好比在国家电网中有正式编制和没编制的一样,可能吗?如果,公司出了什么问题劳务派遣的员工是第一个被裁员的,我只能说劳务派遣这种合同是干不长的。本人不喜欢这样。至于该不该签吗!只有你自己决定了。
兄弟~~我看了一半我就看不下去了~~
很明显你们的待遇没用同等岗位的正式职工高,而且他们在你们身体上也没做好基本的保护措施,这么说呢,可能你们就是他们公司的苦力。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只是用工形式上不一样,但待遇必须跟同岗位职工待遇是一样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检查补偿是一定要给的,你可以加上一条身体损害赔偿,还有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跟你们买过社保,像你们这种特殊工作医疗保险是不是有都很重要,如果没有,他们赔定了,而且你也可以提出特殊工种的一些赔偿,最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给你们买了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有提前享受退休获得养老的权利,只要你发现你有职业病无法再工作,但又没有到退休年龄,该公司就必须按你岗位的工资支付到你退休年龄。
你的绩效奖金一直没有过你也可以这一条跟你的律师说,然后通过仲裁院的调查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该得到的。
放射性职业病是影响你一辈子的问题,这官司一定要打,去仲裁院仲裁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跟公司闹僵了就闹僵了,这种公司没必要呆下去,你现在的目标就是要得到自己本来该拥有的一些合法权利和经济补偿!
按你说的那样~~他们克扣你们工资很严重了,自身利益受到伤害就要去保护,其实具体事情你可以打电话质询一下你们城市的律师所,现在很多律师所都有免费质询的,或者去政府质询也行,只要你想,没有什么做不到的,犯法的不是你们,是他们。按法律的程序走一遍我想你们会得到你们该得到的!
不一样;劳务派遣签的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务合同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我也是应届生啊~这俩个真的大有区别!!!劳务合同是书面的合同,劳务派遣是你通过一个人力资源公司找到的一个工作。劳务派遣说白了就是你和中介公司签合同,中介公司和其他企业签人力的合同,企业给你提供的只是一个工作平台,但是你的工资是中介公司发给你的。企业的任何待遇跟你都没有任何关系。
Q2:施工合同备案和公司资质有关系么?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分包单位是要和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是一起的,而且分包的手续要齐全合法
1、可以做备案
2、看甲方的招标要求,若没资质的要求,就不影响有效性。
Q3:备案劳务和审批制劳务有什么区别?
1备案制劳务资质也是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也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优点是下证快,可以理解为资料齐全上报即下证;
缺点是会复查(新的资质标准实施后重新核定),不可跨地区使用,不可跨省使用
2审批制劳务 可以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不可新办。只能收购现成的公司,这是目前能取得审批制劳务资质的唯一方式。
优点是,全国通用,可以开劳务人员票,材料票等;可承担11项劳务施工作业,在新资质标准实施后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直至到有效期结束按新资质标准执行
缺点是,比备案制劳务成本高
Q4: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有四点:一、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61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有13种;二、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包工不包料。三、条件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劳务分包合同无须发包人同意。四、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工程及其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条件下,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一般可以再分包;而劳务分包不可以再次进行分包了。这应该是最大差别。
Q5: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派遣合同外包有什么区别
对于劳动者而言没有区别。都是劳务关系。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问题。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人才派遣、劳动力租赁、或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问题。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人才派遣、劳动力租赁、或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果您对上述解答不满意的话,欢迎随时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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