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劳务报酬税率表?劳务报酬个税计算问题?

个税劳务报酬税率表?劳务报酬个税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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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个人劳务费如何计交个人所得税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21000元以下的部分 20% 0

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需要缴纳营业税、个税、城建税等及其他地方规费。

1、营业税,税率5%,计税依据为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城建税,税率为7%(城市),或者5%(县城或者镇)或者1%(其他地方),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3、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4、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1%,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5、个人所得税,一般预征个人所得税(各地实施办法大同小异),大致标准如下(参考):

(1)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元的,暂不预征个人所税;

(2)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元以上,不超过1000元的,按支付金额的3%预征;

(3)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0元以上,不超过4000元的,按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25000元(即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的,依照前项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分别进行加成。

6、其他地方规费等。

鉴于在实施细则上各地或有不相一致之处,以上仅作参考。

Q2:税法:请问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扣除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是核算所有的收入,所以劳务报酬是不能扣除的

劳务报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经常性,不便于按月计算,所以,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同一项目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这个数以一次性收入,只不过是分两次支付而已。

Q3:关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次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800元的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某设计师一次取得收入6万元,超过4000元,所以减除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在2万元至5万元的按30%的税率缴纳。计算时扣除2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所以答案上写的是60000*(1-20%)*30%-2000=12400元。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税后劳务报酬 = 税前劳务报酬 - 应纳税额

计税依据:

税前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时,计税依据 = 税前劳务报酬 – 800;

税前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时,计税依据 = 税前劳务报酬 × 0.8。

Q4: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演员劳务报酬的计算问题?

这个算法有问题的。

第一要确认知这个演员是劳务报酬,某冰的是工作室形式拿合作费用。

第二2019年的劳务报酬是预扣预缴(20%/30%/40%)次年汇算清缴,并且在汇算清缴时还可以综合进去六项专项附加道扣除。你这个直接乘以45%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用七级累进制去算是不对的。回

第三新税法合并申报汇算清缴时,需要考虑演员自答身是否有某处劳动合同、是否享受减除费用(5000起征)、是否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等等

望采纳

所谓的所得税前一次列支:是指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性支出,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例如如实缴纳个税的工资支出! 回答完毕 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满意请采纳o(∩_∩)o...哈哈

Q5:劳务报酬个税计算问题

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因此,区别在于,公司支付48000元为不含税收入,因为,个人没有负担税款。而个人支付税款,其48000元收入为含税收入。所以说,个人自己支付个税计算出来的税额要小于公司代付计算出来的税额。

问题补充回答:不管你同意谁的观点,必须统一到税法精神上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6〕199号文件规定,“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所附税率表一、二、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送你此文件链接:

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14&flag=1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某员工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8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48000-48000×20%=38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8400×20%+(38400-20000)×20%×50%=7680+1840=9520元。

无论是单位代扣还是自己支付都应该是9520元

1、

你的工式是税后的金额,所以要先算到税前的金额,然后再上税,所以这个金额就大。

等于你拿到手的钱就是48000

2、

是税前的金额,你拿到手的钱是48000-9520

所以二者有差额。

计算依据不同吧.

公司是按不含税的报酬

个人支付的是按含税的报酬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