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和劳务报酬?如何确定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

临时工工资和劳务报酬?如何确定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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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临时工工资能否计入职工工资总额在所得税前扣除?(国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指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企业的临时人员分为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和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企业支付给具有雇佣关系临时人员的工资报酬,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有关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在税前扣除,并作为计算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基数;企业支付给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的工资,只要劳务关系真实、合理,其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首先,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现实生活中,有的纳税人因从事设计、讲学、演出表演等取得了收入,这些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也应按规定缴纳个税。不过,这与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方法不同,前者是按月计征,后者是按次计征。

新个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分3级,其所得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其次,2013最新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而且这个3500元不是指工资额,而是指工资扣除13%的住房补贴和个人实际交的社保后的余额。看你们单位的临时工,税后工资有没有超过3500,超过了就需要交,没超过就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Q2:如何确定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主要区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而劳务报酬所得不存在任职或者受雇。

Q3:小时工的工资算是劳务费吗?

我特意去查了一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确实属于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刚才答错了,不好意思

算啊!

本人要去一家餐厅打工,老板说小时工的工资算作劳务费,所以在缴纳税的时候不能像工资一样扣除1800,要扣除800算,所以想弄清楚这小时工的工...

但其实,如果你工资很高的话,你可以让老板分开给你 如果每次都低于800元,就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了

扣税标准都是一样的 根本没有什么区别的

Q4:兼职会计500元是做工资薪金与劳务薪金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像 、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按工资薪金征税,按月征收;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按劳务报酬征税,按次征收

实际上很多事看员工是否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就按工资薪金,临时工就按劳务报酬

相比,工资薪金具有持续性,劳务报酬没有长期的持续性

Q5: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原因是什么?

对于临时工的工资来说属于劳务报酬,因为在企业内的财务在处理这项工作的时候,一般是进入劳务报酬当中直接进行发放的。

首先对于这些临时工来说,往往是不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因为对于这些临时工来说可能就工作两三天,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是不会有无相应的五险一金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对于大部分的企业来说,他们为了能够节省自己的成本,一元节省一定的程序,那么在和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就直接签订相应的劳务合同。那么在发放工资的时候,也会按照劳务报酬来进行发放。虽然说在最后计算,其实所得税的时候两方面并没有太大差异,但是对于日常的账务处理来说,还是有着一定的简便的,因为不需要有那么多的麻烦流程,因为企业在核算整个员工工资的时候,还是会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程序。

其次对于这些临时工来说,他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也会按照劳务报酬,因为他们本身的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而且工作次数也是不确定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企业会对于他们的报酬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那么在预缴的时候往往是按照劳务报酬来确定的,因为对于这些临时工来说,他们并不属于这个企业的员工,那么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的时候,是按照20%的税率来进行计算的,而且更为关键的是对于这样的一部分收入,在年末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缴的时候,也是需要纳入进行综合计算的,所以说企业在进行发放工资的时候,你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合理的确定自己的工资发放标准,才能够符合法律规范,也能够为自己减少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