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非连续劳务报酬包括哪些?非全日制用工法律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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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费、其他费用欠付还款指的是什么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其他费用欠付还款,主要包括建设场地费、建设管理费、建设技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以及大件运输措施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等在内的费用。
艾玛。那的..
Q2:其他连续劳务报酬到底扣不扣税?
取得劳务报酬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应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其他连续劳务报酬也属于劳务报酬。
Q3:非全日制用工法律有什么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陆某在医院每次清扫4个小时,每天清扫2~3次,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16个小时。同时,根据第72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Q4:我在好又多找了个兼职,为什么工资超过800元的部分要交税,个人所得税不是3500才交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
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若你的月工资收入未超过个税扣除标准3500元的话,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若要你交的话,肯定不合理的。
兼职的收入属于劳务收入,和正常的工资薪金不一样
是超过3500才交,找他们会计问一下。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因此,题中兼职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同时,由于题中同时兼职5家企业,而在各企业兼职之间,不属于同一事项,取得的收入是属于“5个事项”的收入,应当分别依法纳税,由发放报酬的单位分别代扣代缴。由于题中每家企业的兼职收入500元,均低于劳务报酬所得法定的费用扣除额(800元),因此,均无需纳税。同时,题中的工资薪金收入也低于工资薪金所得法定的费用扣除额(2 000元),所以,也无需纳税。
兼职工资属“劳务报酬所得”,超过800元的部分需要按税法规定税率纳税。
Q5:非连续劳务报酬税率
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综合所得组成部分,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税缴纳标准:
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
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缴纳,才可以享受到免费的国家公共服务,所以,不要想着逃税和漏税,做一些违法的逃税行为,纳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但计算税费的时候要仔细,小心算露或多算了,小编建议去律图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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