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收入(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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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佣金属于劳务报酬吗
一、正面回答
佣金是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佣金收入牵涉做账问题,又出现明佣金和暗佣金,暗佣金是违反财务制度。
二、分析
佣金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
三、佣金的分类
1、股票形式的佣金
股票形式的佣金通常也叫股票交易手续费,是指委托者委托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数的一定比例向承委托的证券商交纳的费用。佣金也就是证券商委托成交后的经营入。还有就是股票交易人的实力,一般大牌的股票交易人或证券交易人,所的佣金比例也会较高。
2、国际贸易式的佣金
国际贸易业务公司国内企业的外贸出口业务时(通常有报关、商检等),通常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合同规定佣金比率,而在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暗佣",而明确表示佣金多少,称为"明佣"。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主要出现在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
3、销式的佣金
有些人管销式的佣金叫回扣,其实这种说法不一定准确,通常销式的佣金是指企业在销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的报酬。
Q2: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一、正面回答
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规定的展业成本,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证券公司进行代扣代缴。
二、分析
佣金收入是指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数的一定比例向承办委托的证券商交纳的费用。佣金也就是证券商代理委托买卖成交后的经营收入,或者说手续费收入。佣金收入就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其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佣金收入牵涉到做账问题,又出现了明佣金和暗佣金,暗佣金应该是违反财务制度的。
三、支付佣金的证据链有哪些
1、服务协议或者是销售合同;
2、银行付款证明,个人可以提供的现金收据等;
3、关于佣金的协议或者是合同;
4、关于佣金的付款结算进度说明;
5、佣金收取方开具的佣金合法单据、发票等;
6、佣金计算分配表等;
7、佣金收取方的资格证明或者是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资格证书等。
Q3: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Q4: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Q5: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我国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展业成本,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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