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一样?在私立当老师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一样?在私立当老师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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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岗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岗位聘用合同,是与单位行政签订的聘用到某个岗位的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一旦不能胜任该岗位,合同期满,企业可以让其他人通过竞聘到该岗位,只有选择其他岗位竞聘。

劳动合同是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合同约束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终身劳动合同一般是工作15年之后,企业签订的一直到退休的劳动关系合同。就是劳动法规定的无限期合同。 简单说,签订终身劳动合同确保了是该单位终身员工,享受你基本工作和企业福利、三金保险。 签订岗位合同,意味在某岗位工作,享受该岗位的岗位工资,岗位合同根据自身能力和企业选择,可以随时变化和重新签订。

你好: 岗位聘用合同,是你与单位行政签订的聘用你到某个岗位的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一旦你不能胜任该岗位,合同期满,企业可以让其他人通过竞聘到该岗位,你只有选择其他岗位竞聘。 劳动合同是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合同约束你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终身劳动合同一般是工作15年之后,企业与你签订的一直到退休的劳动关系合同。就是劳动法规定的无限期合同。 简单说,签订终身劳动合同确保了你是该单位终身员工,享受你的基本工作和企业福利、三金保险。 签订岗位合同,意味你在某岗位工作,享受该岗位的岗位工资,岗位合同根据自身能力和企业选择,可以随时变化和重新签订。

Q2:为什么要区分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二、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三、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四、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怎样区分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5、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6、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责任承担规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一个是劳动关系,一个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比劳动关系的保障要少很多,形式也比较多,具体学术性的内容还是自己研究吧。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雇佣合同是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上述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内容。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希望可以采纳……我去买面包……饿……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二、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三、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四、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怎样区分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

Q3:在私立当老师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指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学校,学校直接支付工资,出现劳动纠纷找学校就好。而劳务合同的话,那么是学校将工资转给劳务派遣单位,只有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工资,员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Q4:员工聘用合同跟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有没有法律效力呢?谢谢各位啦

一般是经理人等高级管理人才用聘用合同,内容上没太大区别,都具法律效力。

纵横法律网 秦红梅律师

都是劳动合同,只是不同的形式而以

纵横法律网 李梅胜律师

就是劳动合同,当然有法律效力。

您好,聘用合同其实质就是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后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都可以并且应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正式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试用期也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是有法律规定的,三年以下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Q5:岗位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1.岗位聘任制是企业管理的一种方法,受聘人达到受聘条件,聘用单位决定聘用后,签发该职位聘用书,也有签订聘用合同,但这个合同是属于普通合同,受合同法保护,但与劳动法没有关系,不受劳动法限制;

2.聘用书或岗位聘任合同不能代替劳动合同,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聘用书或岗位聘任合同相应的条款很少,很多劳动合同必须的项目没有包括,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必要的;

你好: 岗位聘用合同,是你与单位行政签订的聘用你到某个岗位的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一旦你不能胜任该岗位,合同期满,企业可以让其他人通过竞聘到该岗位,你只有选择其他岗位竞聘。 劳动合同是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合同约束你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终身劳动合同一般是工作15年之后,企业与你签订的一直到退休的劳动关系合同。就是劳动法规定的无限期合同。 简单说,签订终身劳动合同确保了你是该单位终身员工,享受你的基本工作和企业福利、三金保险。 签订岗位合同,意味你在某岗位工作,享受该岗位的岗位工资,岗位合同根据自身能力和企业选择,可以随时变化和重新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