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福比安杰大几岁?劳务派遣有什么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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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安徽杰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安徽杰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2017-11-13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汶水路电商园三期3栋GF区4781号。
安徽杰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0MA2R00A33J,企业法人张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安徽杰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人力资源外包、人事代理、酒店管理 、职业介绍、中介服务、物流服务(除快递)、家政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旅游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劳务派遣;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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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我和中介签了劳务合同,然后去厂里上班没过几天就转正了,但是厂里没
和中介有合同就可以,你劳动关系在中介,属于劳务派遣工,单位不用单独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这两个合同是不一样的,所以必须要签。
Q3: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五个月了,是劳务派遣进来的,现在发现派遣公司把我的合同弄丢了,
你说的是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吗? 你是劳务派遣合同。你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的,公司的丢了,你的不在吗。如果全都丢了,可以补签劳动合同,合同的起始日期应当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算。而不是现在。这一点公司是错误的。 你的工作的公司是你的用工单位,他如果想继续聘用你,可以与派遣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然后去用工单位上班;或者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用工单位与你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为派遣合同通常只是针对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上的工作。 现在,你可以要求与与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且日期必须是劳动关系建立的日期。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非要从现在算日期这是公司违规。正和你意,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赔偿培训费用。
Q4:劳务派遣有什么优点。。。
劳务派遣是指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需求和岗位说明招聘派遣员工,通过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收取服务费用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保险和福利费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行为。 一、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用人单位在核算派遣人员的总支出时,一是考虑岗位效益。二是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三是不需要为被派遣人员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劳务派遣专用发票可计入用人单位税前成本开支,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 二、人事管理便捷专业 用人单位可以在业务增加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方式十分机动灵活。 三、减少劳动纠纷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
劳务派遣对用人单位是有好处的,减少了管理成本,减少了劳动争议
Q5:谁知道中铁二局五公司的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的待遇区别
一、职务升迁待遇不同。
正式工可以按正常途径晋升;而派遣工由于从事临时性、辅助型岗位工作,升迁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二、工资待遇不同。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比正式人员工资偏低。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副所长金英杰提出,国家对于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有要求,所以用工不能超过工资上线。按照国家核定的国企又觉得不够用,只好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因为在用工成本上比直接用工要便宜。
三、合同稳定性不同。
正式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其合同关系再劳务派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扩展资料:
由于来自国企等方面的阻力,已经开始起草2年半的《劳务派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终难产,不得已之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欲将《条例》降级为《劳务派遣办法》出台。
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条例》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出台的时间更长,难度更大,而国内劳务派遣市场亟待规范,“制定办法出台的可行性可能会大一点”。
正在制定中的《劳务派遣办法》,属于人社部部颁办法,相当于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规定的实施细则,用来规范目前劳务派遣中的模糊地带,在无其他更高规格的法规出台前,属于权威性政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人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