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休座谈会记录内容(我是一名企业派遣工,派遣公司帮我交了生育险,请问在产假期间,我有基本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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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单位派遣工周六日上班是否应该有额外的加班费
虽然《劳动法》中明文规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可以向你的领导提醒一下,不要直接问,这样会让人感觉不好!你就旁敲侧击的说,某某同学工资多少,其实人家基本工资并不高,是因为加班工资高,特别是双休日加班是双倍工资啊!若是你的领会智商不是太低的话,应该明白你要说什么了吧!实在不行就来硬的,直接拨打劳动监察的电话,打114问一下就好,不过既然你暂时没有很好的工作,也只好忍气吞声了,不过最好把你的工资单据留着,改明不干了,在与他们好好理论一下!不过这是现在社会的通病,欺负老实人。但当老实人懂法了,他们就无机可乘了!祝你好运!
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是同工同酬的,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大学应该给你加班费的
你是按天上班的,这个没有多大希望。劳动法只管那些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你这种情况在全中国太普遍了,想管也没法管啊。如果你觉得那份工作还可以,你算了吧。现在工作也难找。如果你觉得那口气咽不下的话,估计晚上会睡不好,那你先做好离职的准备,然后可以找老板理论,也有50%的可能会胜利。
Q2:劳务服务合同中乙方员工休假期间付工资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参考码
休假期间付工资。那要看你签的合同,还有是不是约定的休假,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Q3:我是一名企业派遣工,派遣公司帮我交了生育险,请问在产假期间,我有基本工资吗
不光是基本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孕期及哺乳期不应克扣员工工资
有
派遣工的社保由派遣公司负责在社保局报销
生育津贴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社保局按单位申报的全体人员平均基数报销生育津贴,报销额高于你本人工资的,全部给个人。报销额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应该单位补齐后发给个人
Q4:如果在厂里放假期间而不上班了会有假期工资吗
如果你是标准工时,按照法定节假日放假,应当都是有工资的。如果不是法定节假日,那么则至少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10月1-3日:本人月工资/21.75x3;
10月4-7日:若未补休,本人月工资/21.75x2。
Q5:私营企业劳务工生病有病假工资待遇吗
职工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医疗期时间和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系的,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享受医疗期工资,如果是重大疾病可以享受医疗救济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数可以参考当地的《**省工资支付管理规定》里面的标准。例如《河北省工资支付管理规定》第22条,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1.医疗期的确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 累计病休时间的确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病伤假期工资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修正草案》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