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入会的规定?请问现在怎么办,劳务派遣上一天推一天,公司也不管,属于工伤,昨天给劳务派遣打电话说是,下午过来,结?

劳务派遣工入会的规定?请问现在怎么办,劳务派遣上一天推一天,公司也不管,属于工伤,昨天给劳务派遣打电话说是,下午过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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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派遣制员工降低到百分之十的规定,我的情况应该算百分之十里的吗?介绍一下情况;在一家公司开车

你是劳务派遣岗位,至于是不是百分之十里要看你们公司派遣人数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此类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公司是员工的法定雇主,然后员工由劳务派遣公司外派到与劳务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协议的用工单位去工作。劳务派遣人员与接收该人员的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Q2:请问现在怎么办,劳务派遣上一天推一天,公司也不管,属于工伤,昨天给劳务派遣打电话说是,下午过来,结

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您的第一次补偿已经拿到手了,您的第二、第三笔补偿金就应该可以申请。

十级补偿标准为;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工作人员说没有政策,可以理解为2012年你工作所在地的社平工资还没有出来。

Q3:在公司里劳务派遣人员为什么不和公司里的合同人员待遇一样?

公司里劳务派遣人员从本质上说并不是公司的员工,而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发生劳动关系的实际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工,99%是为了节省成本,当然能少给点就少给点了,不一定是楼上说的被派遣公司吞了。

你要么努力工作,日后由派遣工转为公司正式职工;要么就得忍受着同工不同酬,没办法啊,就这么个世道。

这个也不能一概而论,不是所有的派遣人员与本厂合同工待遇不一样。但你是派遣公司的人这是跟他们的区别,如果待遇不一样只能说你的部分福利被派遣公司私吞了,或者你上班的公司本身就是为了降低成本才选择与派遣公司合作。那这个只能说是个社会现象,要么你就放弃这份工作,另谋高就。但别又是派遣人员了。也有可能你们待遇是一样的,只是算法不一样。你自己细细想下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4:关于派遣制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按实际情况,劳务派遣合同属于短期合同,最长只可以签订六个月的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合同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Q5:劳务派遣是否可以施行不定时工时制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情况下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用工,但是有些情况是劳动者实际签订合同的主体和实际工作的单位不同,因此就形成了劳务派遣,但是劳动合同法里对于劳务派遣的具体应用也有明确的规定。至于用工单位所实行的工时制度,劳动合同法里并没有明确禁止不得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您好:

是否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以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批的工种为准,劳务派遣不排除在外。

劳务派遣与不定时工时没有必然联系,你的问题不成立。

劳务派遣公司一般不会申请不定时工时制,劳动局也不会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