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个人怎么和劳务派遣公司 谈合作代理?)

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个人怎么和劳务派遣公司 谈合作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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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做劳务派遣怎么招人?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招人。

  1、首先与用工企业沟通,确定企业需求的岗位,然后进行岗位编制,说明应聘须知。

  2、劳务公司在招聘网上公布信息,针对企业需要岗位对口人才,要主动打电话咨询应聘者意见。

  3、到人才市场上发布招聘信息,参加人才市场组织的招聘会,在会上招聘人才。

  4、劳务机构与学校的招生就业处沟通,直接去学校招聘。

  5、劳务派遣公司与同行的一些有合作,人才派遣公司需要的人它们帮忙送,它们需要的人劳务公司有的话也帮忙送,双赢。

Q2:个人怎么和劳务派遣公司 谈合作代理?

双方协商好当中权利义务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怎么谈的

您好,可以签订代理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Q3:劳动者该如何在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说保险。按社 保局的规定,肯定是如实申报缴费基数,2000就是2000。但是如果是多报基数的话,其实也不能说你有损失,虽然拿到手的钱少了,但是社保的相关福利以后可以享受时,自然也是交的越多享受的越多。所以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合理。如果单位给你们交少了,肯定是 违 法。多交的话,如果你们不希望,可以和单位提一下。

其次说条文。劳动合同法对于派遣有相关的条 款,你可以找来看看。但是说实话并不细致,一些条文执行起来很难。

第三说工资少发的问题,你说的这个也是正常的。3500只是税前工资,要扣掉社保和公积金,这就1000多了,派遣公司还要扣掉管理费。我当年做派遣的时候一个月也三千多,但拿到手的还不如你多呢。

如果真的接受不了派遣工的这些境遇,建议你辞职,去找有正式身份的工作。目前的法 律下,派遣工的境遇本身就不可能太好,而且我个人认为这种用工方式对员工来说百害无一利,干也不要干太久,没意义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未签订劳动合同,其赔偿事宜如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Q4:劳务派遣公司打电话跟别的公司请求合作要怎么说

这个直接表明自己的意向,找到主要负责人,如果公司有需求,就会找你谈了。

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任何费用。原劳务派遣公司收取费用已违法。建议你收集证证据到劳动局去投诉。

Q5:我现在在劳务派遣公司跑业务,不知道怎么入手,希望有工作经验的大哥教教我.

首先你要了解“劳务派遣”做起业务才会得心应手。 派遣必须掌握的知识: 1、派遣有何优势 2、为什么企业选择派遣 3、派遣后会有哪些服务 4、各项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以上都是业务方面的技能,主要还是要客户对你有一个信任度! 努力吧!如果做一段派遣业务后,你的技能就可以去其他单位应聘一人事专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