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人数含劳务派遣吗(派遣员工被公司解雇有没有赔偿?急 谢谢)

职工人数含劳务派遣吗(派遣员工被公司解雇有没有赔偿?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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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员工被公司解雇有没有赔偿?急 谢谢

您好!劳务派遣工人和正式工一样都享有离职经济补偿的,也是按照您在公司的年限职龄给付经济补偿。至于您的年终奖金就看您和公司的合同约定了,如果奖金是本月派发您就享有奖金,如果是次月派发就已解除劳动合同则不再享有年终奖金,另外,您还要查询清您的保险年限,如果企业有落缴行为也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一并补齐。

没有

Q2:劳务派遣单位辞退员工,应该给予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六分之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一)<<员工依照本法

工人,对

八分之三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二)本法根据用人单位、六分之三十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劳动合同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四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本法;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与四分之四十款规定终止;

(六)依照本第四第四零四条的规定,对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分之四十经济补偿按照多年的工作单位,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支付标准。不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不满不满六个月的,在经济补偿中支付职工工资的一半。

三倍工资的雇主和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的工人区去年,在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额支付不超过十二年最大的时期。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七分之八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七分之四十条规定的两倍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Q3:劳务派遣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劳务派遣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补偿。

法律分析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派遣员工也是一样的,辞职时,提前三十天通知派遣单位,或者实际用人单位。员工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不用向公司支付赔偿的。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合同的话,如果是协商解除合同的,按一年赔一个月给员工,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劳动者因下列两种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1)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Q4: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哪些经济补偿?

我来回答:

1,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它的义务是为你找到接收单位,你的义务是履行好工作职责;

2,你和工作的公司,仅仅是劳务关系,仅仅有支付你工资的责任;

3,社保的缴纳不分是否为劳务,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4,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对工作的岗位有要求,那么该派遣公司有责任为你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也可以因外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你相应的补偿;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未缴纳社保的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定条件,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0、41、42、46、48、87条

你的问题很多,我觉得值得用法律途径解决的也就扣除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Q5:劳务派遣员工应向谁索要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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