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正式员工?派遣工工资是用工单位发的还是派遣公司发的?
内容导航:
Q1:劳务派遣员工应向谁索要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应当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分享到:
收藏推荐 我与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签订后,劳务派遣公司派我到某学校工作,现劳务派遣合同即将到期,劳务派遣公司不予续签。请问,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我该向谁索要经济补偿金?——小曹律师在线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定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定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第四十四条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可以看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定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定的情形外,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你的情况,单位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中,第五十八条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因此,当劳务派遣公司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务派遣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Q2:上海市有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工工资必须由劳务公司发放
工资由实际用工的单位来发放
你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但是工资可以由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协商由谁发
劳务派遣不属于正式工,如果你进去工作了,工资都不是华能发,派遣企业发的,有可能在华能转正式工 涨工资是可以一起涨,但是会受派遣企业控制,而且派遣企业也会收你工资的一定数额 派遣企业就是招你进去的人力资源公司
Q3:重庆北碚北汽银翔从劳务公司派遣过去的员工有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吗?工资是劳务发还是北汽发?求解,谢谢
你签了北汽?
劳务派遣是没签署劳动合同的,工资劳务发
我朋友是那儿的人事。要不要电话问一下嘛 。
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合同工进入用人单位,那么想成为单位正式员工,一定要联系公司人事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才能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Q4:派遣工工资是用工单位发的还是派遣公司发的?
派遣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给到派遣公司。
再由派遣公司进行发放。
用人单位发放。也有用人单位委托派遣公司代理发放工资、高温费等等所有费用的。
Q5:派遣公司怎样发工资到员工的银行卡上,是通过什么来的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方便发工资,都这样啊,财务不负什么责任吧,你可以找他们要工资条
通过网银,或者银行。输入员工的卡帐号就能发工资,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