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缴纳?派遣员工需要缴纳社保吗?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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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该怎么交社保?
员工一但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这个是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工也不例外。但是在派遣用工的过程涉及两个单位分别是用工单位企业与用人单位劳务公司,那么劳务派遣工的社保应该由谁缴纳呢?下面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劳务派遣工的社保由谁买?
其实谁为劳务工缴纳社保是可以由企业与劳务公司双方协商的,但是无论如何协商都要有一方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保。
如果说按照规定,派遣人员是由劳务公司派遣给企业的,应该由企业支付劳务费给劳务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实际上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社保产生的问题,自然是劳务公司承担了。
二、劳务公司不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保有什么影响?
1、小心反被员工投诉。虽然劳务派遣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但事后有权要求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而且补缴起始日要从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算。
2、发生工伤、生育、医疗事故情况下,企业必须承担责任和风险。法律规定,即使劳务派遣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企业仍不能豁免工伤、医疗费等赔责任。
3、企业受罚,信用度下降。劳动行政部门会有定期监查,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即使劳务派遣工保证不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但企业仍然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强制征缴以及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被罚款的企业会列入黑名单,对以后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劳务派遣工怎么办理社保?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公司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务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5日前,劳务派遣公司为派遣工人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根据派遣劳务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3、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4、向企业或劳务派遣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Q2:派遣员工需要缴纳社保吗?谁承担?
派遣员工需要缴纳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社保交纳手续。
谁承担?劳务派遣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派遣员工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用工单位不用承担,所谓的用人单位就是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3:社保中劳务跟合同制有什么区别吗?
《劳务协议书》是给退休人员签的,《劳动合同书》是正常就业的员工签的。
“劳务派遣”又称“派遣劳动”,属非典型用工形态,通常是指,劳动力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签订派遣契约,在得到派遣劳工同意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劳动力雇佣与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被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被派遣至要派企业劳动,形成“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近些年来,劳务派遣在我国发展迅速。究其原因,一是劳动力过剩,二是通过派遣劳动转移了用人单位的风险。其本属于“暂时性劳动提供”的范畴,却因其灵活或者低成本的用工形式备受用人单位青睐。与正常的用工形式相比,劳务派遣使实际用人单位转移了不应转移的风险,劳务派遣单位赚取了不该赚取的经营利润,劳动者丧失了本应享有的劳动权益。因此,各国的劳动立法都对劳务派遣进行限制。劳动合同法要求在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时,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则能从最大的可能性中免去劳务派遣于劳动者之弊,减少用人单位所获之不当得利。联系到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的规定,足见二者从程序到实体上完成了因用人单位的行为使履行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者权益受损的责任追究机制。针对劳务派遣行业的混乱状况,本法第五十七条至六十七条主要做出以下几点规定:1、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应当依照公司法,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给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其支付报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3、限定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4、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5、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附本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一般与派遣有关,用工单位是不给派遣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劳动者的社保由派遣单位购买,而合同制而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须依法买社保。
Q4:一建考试通过了现在资格审查,但是报考单位为国企,社保是劳务公司交的,有关系不?
如果社保是劳务公司,那么你是和劳务公司签的合同吧,属于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和跟单位直接签合同有些区别的,但现在大部分公司和事业单位都会和劳务公司签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也有单位直签的,最好是和单位直签,如果单位员工都是劳务派遣制的,你要是想在那单位工作,也只能和劳务公司签合同,但保险都是一样上的。
一般劳务派遣的都不是公司的关键或者核心员工,很多企业是有区别对待的,建议最好是咨询一下公司领导
这位兄弟,我存在同样的问题。现在这么样了?后审是否顺利?
没关系,不影响资格审查。
Q5:普通工人现在公司也给交社会保险,但是大学生派遣到公司后也交保险,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按照规定以个人名义参保必须是当地的城镇户口,除非威海有特殊政策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学生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说白了就是生病吃药,住院可以抵消一大部分费用。
意外伤害险:发生意外人身伤害时可以获得由保险公司赔偿一笔费用。
这两项都不是强制性缴纳的,如果在居住地办有医疗保险或者意外伤害险不用重新办,但是医疗保险在学校所在地不可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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