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新劳动合同法律 劳务派遣 的问题 (高分) 求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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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新劳动合同法律 劳务派遣 的问题 (高分) 求专家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为你分析建议如下
新法相关规定: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解释:目前劳务派遣领域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身份歧视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虽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待遇相差较大。有些规模较大的还比较重视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同工同酬权利,为此不仅挑选正规的劳务派遣单位,而且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务派遣工履行有关工资待遇的告知义务,并对同工同酬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有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基本工资相差30%至40%,但绩效工资是基本相同的。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也有差别,正式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缴纳的,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一些国有企业强调国家对工资总额的控制,加上历史包袱比较重,难以一下子做到同工同酬。有的用工单位是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费一并交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其自己的薪酬制度确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因此对于用工单位而言,是无法做到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同酬的。不论何种理由,劳务派遣工与企业的职工不能同工同酬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上海市总工会的调查报告显示,同样从事一线岗位工作,劳务派遣工的平均工资收入仅为正式工的81.52%。在一些企业中,从事同样工作的劳务派遣工工资与正式工工资最多要差一半。据对某矿区的调查,劳务派遣工在原煤一线生产人员中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大多已成为熟练工人和中坚力量。但他们的工资实际和全民工、合同工有明显的区别。突出表现在:基本标准工资低;看病要自费;没有病假、探亲假等;不论工作表现如何,都不能评先进、没有疗养、休养的权利,也不能申请困难补助。用工单位大量使用派遣员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派遣员工工资水平较低,且没有正式员工的福利,使人工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多数意见提出,劳动合同法必须规定同工同酬,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保证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适用同样的工资标准,不能人为的搞身份歧有的认为,如果做到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将没有生存的空间。
因此,本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其他劳动者的,参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劳动报酬。
所以,收集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就可以投诉于12311了。胜算90%以上
谢谢
Q2:大家能说说劳务派遣究竟坑在哪里吗?
很高兴能回答您的提问!
我觉得劳务派遣本身只是一种用工形式,不存在坑不坑的情况。
造成大家对劳务派遣有印象不好主要是因为大多数单位劳务派遣员工普遍感到前途不是明朗,收入待遇不是很公平,所以觉得劳务派遣很坑。其实有些劳务派遣员工也遇到了很好机会,也转为了正式编制员工。所以劳务派遣到底好坏还需要两面性的看待。
首先,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入来自于用工单位,所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素质也对其收入起到了关键作用,一些大型的比较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对签约员工还是要求很高的。跟这种公司合作的用工企业也相对规模比较大,很正规,在这种公司工作还是有很多机会的。
其次你是否转正对劳务公司来说没什么影响,劳务公司对你后续的发展基本不会采取培训或其他一些促进措施所以你会感觉不到归属感,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是有不同的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所以你又觉得同工不同酬,所以感觉劳务派遣很坑。
但是劳务派遣相对于其他用工形式还有有一定保障,有劳务纠纷时起码知道找谁。
所以说劳务派遣其实不存在坑不坑,主要是看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是否给予较多的转正机会,在薪酬上是否相对跟正式员工差距不是很大或者考核上能充分体现多劳多得。
Q3:谁能帮我解释一下“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详细点 谢谢啦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人事外包(HR Outsourcing Managed Service)指企业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将公司内部人事工作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事务性工作外包出去交给更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操作,从而达到降低企业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即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但托管人员仍隶属于委托企业。
Q4: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有劳动关系吗?
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对应的是劳务派遣公司,而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劳务服务关系。
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的情形。劳务派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用工模式;
2.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
4.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5.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
Q5:想要一些劳务派遣的资料
劳务派遣知识问答
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与拟派遣员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实际用人单位)从事约定工作,用工单位支付费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劳动力的聘用与使用分离。
2.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对用工单位有什么好处?
(1) 有利于降低用人成本。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虽然用工单位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缴纳一定的费用,但与此同时,包括招聘、保险缴纳、发放工资在内的大量工作都可以交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而且由于劳务派遣具有较强的灵活性,用工单位可以更好地按照岗位实际需求使用劳动力,避免在这方面的资源浪费,从而实际上产生降低成本的效果。
(2) 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这些被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其人事档案将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集中管理,从而降低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在这方面投入的精力。除此之外,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在内的一系列程序工作,也将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操作,帮助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其他方面,从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
(3) 有利于实行激励机制。如果运用得好,劳务派遣方式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自己的员工来说,劳务派遣职工的到来将对他们形成一定的竞争压力,从而促进他们更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表现出色的劳务派遣职工,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他们提供劳动合同,从而建立起更为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4)有利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难题。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既解决机关事业用人单位用人受编制和指标限制的难题,又可避免招聘、遣散员工等烦杂问题带来的困扰,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
(5)有利于转移法律风险。劳务派遣公司是专门从事劳动人事工作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对劳动人事政策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熟识与掌握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有长期从事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有强大的信息和业务支撑、广泛的人才资源网络。通过劳务派遣可以得到专业的、高效的、便捷的、优质的服务。因此一旦未来与劳务派遣职工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可以获得来自劳务派遣单位的配合和帮助,并且依法转移部分法律风险,从而更好地解决有关劳动争议。
3.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
(1)为员工办理就业录用手续,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
(2)避免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避免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现象;
(4)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5)避免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侵权行为;
(6)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
(7)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
4.用工单位如何招聘劳务派遣职工?
用工单位对于拟派遣的劳动者的挑选和面试,目前在实践中有下面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向社会招聘劳动者,通过用工单位的面试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用工单位;另外一种是由用工单位自己或委托中介公司向社会招聘,面试合格后,要求劳动者与自己有合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
5.劳动者接受劳务派遣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者收取费用。”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向用工单位收取劳务服务费,但不得向被派遣的职工收取费用。
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的有关事项
(1)签订各项合同或协议: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劳务派遣机构与所有派遣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办理招聘手续。
(2)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工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派遣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费交于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再按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
(3)工资劳务派遣服务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给用工单位提供有关劳务派遣方面的业务咨询。
二、负责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并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三、负责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事务:办理用工手续,建立健全档案,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和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手续,随时做好有关的劳动争议调解和诉讼工作。
四、加强与用工单位的沟通和配合,做好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六、办理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发放: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可以由用工单位将工资费用按月划入劳务派遣机构帐户,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月发放到派遣人员工资帐户;也可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机构发放,定期向劳务派遣机构报帐。
(4)档案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