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签的合同,也是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签的合同,也是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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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谁知道劳务派遣合同与普通用工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是与劳务公司签下劳动合同,由其派你往具体用工单位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工作,普通用工合同是你直接与从事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签下合同并直接在其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Q2: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区别是什么?

以政府机关为例,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区别还是蛮大的。

一、合同制员工

也称为聘员或雇员。是事业单位通过正式招聘,在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但是没有“编制卡”的人员,也享受国家财政供养,可以晋升为一级聘员、二级聘员等,干的工作与在编员工相差不多,只是没有签字权和决策权。

二、劳务派遣工

也称为临时工。是事业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事业单位需要的人员,工资由事业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干的工作都是一些档案保管、后勤保障、会议保障等一些临时性、辅助性工作。

三、合同制员工与劳务派遣工的相同点

①工作地点一样。工作地点一般都在政府机关单位,都是为政府单位服务。

②工作内容可能都一样。可能在同一个办公室,干的工作可能都一样。

③工资发放都比较及时。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拖欠工资,月初发放当月工资。

④可以有一份收入,暂时缓解就业压力,还可以利用工作时间考公考编。

四、合同制员工与劳务派遣工的不同点

①发展前景不一样。合同工可以晋升为晋升为一级聘员、二级聘员等,而劳务派遣工不能晋升,永远都是临时工。

②合同签订双方不一样。本质上说,政府合同工就是政府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而政府劳务派遣工就是政府与个人不直接签订劳务合同,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③工资发放渠道不一样。由于签订合同不一样,工资发放渠道也不一样,同工的工资由政府直接发放,政府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由政府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个人。

④工资待遇不一样。在政府单位,在编员工最高,其次是聘员,最低的是临时工。以我们单位为例,在单位工作8年的保洁阿姨为劳务派遣,每月1600元,公积金双边250元,有养老保险,没有年终奖。而办公室的聘员,每月2400元,公积金双边450元,年终奖3000元。我们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

⑤工作稳定程度不一样。合同工虽然也是签订合同,但只要个人不违规违纪,一般都不会被开除,可以干到退休;而劳务派遣是暂时的,工作任务结束后,就会结束劳务合同。所以,合同工的稳定性远远强于劳务派遣工。

⑥工会福利不一样。过年过节,工会会发放一些礼品。一般只发放给在编人员和合同工,劳务派遣不在发放范围之内,因为劳务派遣人员没有缴纳工会费,也不在工会组织名单之中。

无论是合同工也好,还是劳务派遣的临时工也罢,他们能够到政府单位上班工作,都与个人年龄、家庭有关。年龄大的,他们只是把政府工作当作一份额外的副业来干,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出来干点活还有工资可以领,何乐而不为呢?年纪轻的,家庭条件不好的,大多只是过渡一下,把这个临时工作岗位作为暂时的栖身之地,能够勉强养活自己就行。我在机关当办公室主任期间,我们办公室先后有3个干档案管理的临时工小妹妹,最终考入公务员或事业编,依靠个人不懈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临走时他们都请我们办公室一起吃了个饭,动情地说感谢办公室给她们相对宽松的备考环境。看见别人改变命运,作为当事人的我,由衷地祝福她们。

Q3:劳动合同和劳动派遣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形成的主体不同。 简单说,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合同形成的是三方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

Q4: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有区别吗?劳务派遣合同属于那种?

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也就是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是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二)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购置等等内容。 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会越来越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内容会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重要体现。

简单地说派遣员工就像临时工!如果公司效益不好随时把你辞退企业没负担!正式员工就不同了如果要辞退那是要给说法的就是钱啦企业要用钱砸才能辞退正式工!所以企业要裁员先拿派遣工开刀啊!

Q5: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签的合同,也是劳动合同吗

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签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和被劳务派遣的劳动者间属于劳动关系,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所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劳动合同》,但合同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外,还要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单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是三方的合同,劳动者,单位和中介公司,劳动者是与中介公司签的合同,然后中介公司把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在待遇上区别是很大的,假如单位有很多福利待遇的话,劳务派遣是没有的或者很少,因为你不属于单位的职工(你是和中介公司签的合同),如果出现劳务纠纷的话也跟麻烦的,因为这是三方的,牵扯到中介公司,我以前就是签的这种合同,待遇和正式职工差了将近三倍,后来辞职了,过程是相当的墨迹,最后奉劝你一句,如果有其他出路的话尽量不要签劳务派遣的合同,千万不要听他们说的屁话,都是骗人的,最起码目前我认识的人签劳务派遣合同的都不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劳动合同中存在服务期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劳动者辞职没有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就要罚款500元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如单位执意扣钱,你可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