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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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派遣工被派遣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没有。可以向劳务中介要求在合同期内介绍新工作
在签完合同的情况下,合同有没到期辞退可以少量补偿。
Q2: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功单位要求你们主动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出辞职,这就意味着你拿不到补偿金了。
因为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Q3:劳动派遣工在合同未到期,将近年底被用工单位辞退回劳务公司,是否得到赔偿?
派遣工跟派遣公司构成的是劳动关系,跟用工单位是没有直接的联系的,用工单位可以将派遣工退还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再进行工作安排,所以,你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关系了
1、用人单位可以将你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形有: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邮政局造成重大损害、 你与其他用人单位又建立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的工作有重大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你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
3、“我能不能得到什么补偿”:如果是派遣公司与你解除合同,有以上情形时,不能索要经济补偿或赔偿;没有以上情形时;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应给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条件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应给双倍。
相关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第40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 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6)《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提出:协商一致)(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4:签约2年的劳务派遣员工,在第8个月的时候,无故被辞退,可以得到多少补偿金呢?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了,是可以解除的,如果公司不于答复,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解释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第二个: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这个说有法,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了。他要是书面形式的通知你要辞退你,你估计想留下来是相当的难了,现在唯一做的就是忍着吧!就那么4个月了的,你可以和领导沟通下,反映下你的情况。
你还是多看看《劳动合同法》专门针对劳务派遣的那个章节,对你很有帮助。按照劳动合同,你应该能得到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自己辞职的话,那一分没有。
如果是你现在被炒鱿鱼最多赔偿两个月。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一个月的赔偿经(工作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
Q5:签了无固定劳务派遣合同后被解雇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合同无固定期是没有这种合同的,中途单位解除合同赔偿仅适用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