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请问劳务派遣员工应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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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能享受同工同酬吗
依据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果公司不执行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部门投诉。
能的。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Q2: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做相同工作的人 必须是相同的待遇(一样的报酬)
同工同酬,是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规定。2009年10月,人保部透露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派遣工在内,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就是相同的待遇
做相同内容相同质量的工作,应该得到同等待遇
1、从事同样的工作,工作的数量、质量相同的,得到同等的报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包括:男女同工同酬;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在管制中的犯罪分子的同工同酬。
Q3: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基本是没有实现的、同工同酬即使在企业,也指的是同样编制,同一个工种之间所体现的薪酬待遇。在国有企业也有在编工,永久合同工,短期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和临时工之分,他们即使干的是同一个工种,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而且待遇悬殊。在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工资、福利,劳务派遣工资、福利,来源不是一个渠道,不可能实现你所说的同工同酬,劳动法也不会支持。很遗憾,如果待遇都一样,谁还会拼命想要在编呢,正因为有诸多不同使然。
Q4:请问劳务派遣员工应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因为劳动法规定 第一,同工同酬的权利是劳动者的宪法权利,必须贯彻执行。第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有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应大体相同;无同类岗位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也就是签订合同后,按照正式工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保,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对休假之类的也需按照正式工一样执行的
你不要指望太高,法律是用来应付外面舆论的,不是用来安慰你的,不然为什么同一个单位用工还搞什么派遣,目的就是为了转移风险,隆低成本。那些福利说白了要看领导高兴给,不然,你要福利可以,我不要你上班,你能怎么样。
你说的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也是目前派遣制员工大多数都面对的。 应该包含的福利有: 1.保险 2.公积金 3.年假 4.防暑降温费 5.采暖费 6.年终奖、补贴、加班等其他。
劳务派遣的务工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并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当体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保)等待遇。你做事的单位要付劳务费给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给你发工资、上社会保险。因此,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而不是你做事的单位,你不能向你做事的单位要求“同工同酬”。 (看一下国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部分)
要看你去那个地方工作了。有的地方条件不一样,
Q5:我们公司已经实行劳务派遣同工同酬了 ,还多补贴我们138元,其它和正式员工都一样,请问有必要签吗
你首先要明白劳务派遣和原单位是性质不同的。
一是你的合同是在劳务派遣单位,有任何事,都需和派遣单位解决。用工单位仅仅是用工。
二是同工同酬是应当的。但你个人若遇问题,追踪起来都是以派遣单位为主。
要是你所在的单位以后有政策,类似工作多少年可以享受什么政策,就象现在单位人员可以内退什么的,你不算在内。不知你是否明白,它的不同,不是眼下,是长远的。
同工同酬即使在企业,
也指的是同样编制,同一个工种之间所体现的薪酬待遇。
在国有企业也有在编工,永久合同工,短期合同工、劳务派遣工和临时工之分,
他们即使干的是同一个工种,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而且待遇悬殊。
在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工资、福利,
劳务派遣工资、福利,来源不是一个渠道,
不可能实现你所说的同工同酬,劳动法也不会支持。
很遗憾,如果待遇都一样,谁还会拼命想要在编呢,正因为有诸多不同使然。
兄弟,这就是咱们的命运,
顺其自然吧,毕竟咱们的工作还是比企业强啊,
追求不属于咱们的,那就会陷入纠结,没有任何意义。
当然不可能一样!真要能一样,试问:公司干嘛还要搞劳务派遣? 直接和你们签合同不就行了,还省了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费。
你们公司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劳务派遣对公司有利,对你们是十分不利的。
别看现在同工同酬了,看起来似乎一样。别的不利先不用说,你想想,你真要签了劳务派遣,那你和这公司在法律上就没有什么关系了,法律上只会视你为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你和这公司的劳动关系还那么稳定吗?
有多少公司是让派遣制的员工干满一个合同期就再换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来给他们重新签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再累计签满十年的劳动合同吗?签不满十年的合同,你就永远也不可能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了。没有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公司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任何时候,想让谁走人,谁就得乖乖走人。这才是你们公司隐藏在背后的真正意图。
现在有很多公司使用劳务派遣就是用打来法律擦边球的,不要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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