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劳动纠纷?劳务派遣工进行劳动仲裁的被诉方应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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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争议,以哪个公司为被告或被申请人?
当然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涉及到劳务派遣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也就是同为被申请人。
Q2:劳务派遣经济纠纷,法院判决书被告方不执行怎么办
1、如果明天能拿到钱你就应该很高兴了。
2、如果拿不到你只有等,法院规定的执行时间是六个月,超过六个月不执行,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请看下面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就你所述,法院不收取执行费。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另外,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Q3:劳动者与挂靠运输公司的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被申请人可以是德乐快客也可以是德州鲁北运输公司。详情请看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德乐快客、德州鲁北运输公司为共同被告。
工程挂靠中的劳动纠纷,一般挂靠的公司有用工主体资格,则相对方为挂靠公司;若挂靠公司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则追究被挂靠公司的劳动责任。
Q4:劳务派遣工进行劳动仲裁的被诉方应该是谁?
一,被诉方应该是劳务派遣单位,而不是用人单位,因为当事人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只和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所以要申请仲裁,被申请人是派遣单位。
二,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
1,《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3,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4,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5,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三,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应该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因此,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应将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用工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不安排带薪休假也不支付相应的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也不支付 被用工单位无理解雇的赔偿金都不支付,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把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作为被诉方,还是把派遣公司单独作为被诉方?还是把用工单位单独作为被诉方? 注;我们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盼望您的答复!
用工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不安排带薪休假也不支付相应的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也不支付 被用工单位无理解雇的赔偿金都不支付,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把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作为被诉方,还是把派遣公司单独作为被诉方?还是把用工单位单独作为被诉方? 注;我们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盼望您的答复!
Q5:我是劳务派遣关系,申请劳动仲裁,列错一个负连带赔偿责任的被告,现在还没开庭,但是举证时间过了,请问
你有两种比较简便的方法处理:
1 向仲裁委请求追加被申请人。
你可以打个电话跟仲裁委解释,要求追加并说明理由。仲裁庭的纪律不是很严格,一般不会严格遵照民诉法规定的各项时间规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仲裁从收案开始到结案通常必须在45天内完成,所以,如果你的案子简单可以快速结案的,仲裁庭通常会准许,否则可能会不允许。那就考虑另一种方法。
2 向仲裁委请求撤回仲裁申请。
告错人了,不要紧,撤回申请,然后重新递交,选择正确的被申请人。你案子的被申请人多半是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和实际干活的公司(用工单位),不过他们可能不是连带赔偿责任关系。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