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制劳动合同范本?银行招聘中“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有什么区别?

计件制劳动合同范本?银行招聘中“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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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按劳动派遣形式签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因此所说的情形,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务关系

Q2:劳动合同和劳动派遣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形成的主体不同。 简单说,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合同形成的是三方关系。劳动者与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

Q3:“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的定义及区别

1、合同签订的主体单位不同。

劳动合同制用工情形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制用工情形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及社保福利支付机构不同。

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工资及社保福利支付机构为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制用工的工资及社保福利支付机构为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支付。

3、用工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4、受限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制用工单位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办理了相关经营许可即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对劳动合同时间不做限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Q4:银行招聘中“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有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银行招聘的岗位性质可以分为两大类: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凡是和银行直接订立劳动关系的,就是劳动合同制员工,也就是大家所谓的正式工。而劳务派遣制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合同,而劳务派遣公司再与银行订立合同的一种三方劳动关系。两者在福利、工资待遇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会有些不同,稳定性要差,可以随时走人。

但是在岗期间,两者薪资福利差别并不是很大,只是工资的计算基础不一样,按工作量完成所得的资金是一致的。

Q5: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有区别吗?劳务派遣合同属于那种?

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内容,也就是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是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二)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哪些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购置等等内容。 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会越来越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内容会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重要体现。

简单地说派遣员工就像临时工!如果公司效益不好随时把你辞退企业没负担!正式员工就不同了如果要辞退那是要给说法的就是钱啦企业要用钱砸才能辞退正式工!所以企业要裁员先拿派遣工开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