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架构(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有哪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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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想要一些劳务派遣的资料
劳务派遣知识问答
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力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与拟派遣员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实际用人单位)从事约定工作,用工单位支付费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劳动力的聘用与使用分离。
2.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对用工单位有什么好处?
(1) 有利于降低用人成本。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虽然用工单位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缴纳一定的费用,但与此同时,包括招聘、保险缴纳、发放工资在内的大量工作都可以交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而且由于劳务派遣具有较强的灵活性,用工单位可以更好地按照岗位实际需求使用劳动力,避免在这方面的资源浪费,从而实际上产生降低成本的效果。
(2) 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这些被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其人事档案将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集中管理,从而降低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在这方面投入的精力。除此之外,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在内的一系列程序工作,也将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操作,帮助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其他方面,从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
(3) 有利于实行激励机制。如果运用得好,劳务派遣方式可以在用人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自己的员工来说,劳务派遣职工的到来将对他们形成一定的竞争压力,从而促进他们更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表现出色的劳务派遣职工,用人单位也可以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他们提供劳动合同,从而建立起更为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4)有利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难题。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既解决机关事业用人单位用人受编制和指标限制的难题,又可避免招聘、遣散员工等烦杂问题带来的困扰,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
(5)有利于转移法律风险。劳务派遣公司是专门从事劳动人事工作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对劳动人事政策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熟识与掌握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有长期从事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有强大的信息和业务支撑、广泛的人才资源网络。通过劳务派遣可以得到专业的、高效的、便捷的、优质的服务。因此一旦未来与劳务派遣职工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可以获得来自劳务派遣单位的配合和帮助,并且依法转移部分法律风险,从而更好地解决有关劳动争议。
3.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
(1)为员工办理就业录用手续,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
(2)避免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避免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现象;
(4)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5)避免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侵权行为;
(6)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
(7)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
4.用工单位如何招聘劳务派遣职工?
用工单位对于拟派遣的劳动者的挑选和面试,目前在实践中有下面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向社会招聘劳动者,通过用工单位的面试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用工单位;另外一种是由用工单位自己或委托中介公司向社会招聘,面试合格后,要求劳动者与自己有合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
5.劳动者接受劳务派遣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者收取费用。”由此可见,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向用工单位收取劳务服务费,但不得向被派遣的职工收取费用。
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的有关事项
(1)签订各项合同或协议: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劳务派遣机构与所有派遣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办理招聘手续。
(2)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工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派遣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费交于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再按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
(3)工资劳务派遣服务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给用工单位提供有关劳务派遣方面的业务咨询。
二、负责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并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三、负责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事务:办理用工手续,建立健全档案,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和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手续,随时做好有关的劳动争议调解和诉讼工作。
四、加强与用工单位的沟通和配合,做好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六、办理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发放: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可以由用工单位将工资费用按月划入劳务派遣机构帐户,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月发放到派遣人员工资帐户;也可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机构发放,定期向劳务派遣机构报帐。
(4)档案管理:劳务派遣人员的档案由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管理。
Q2:劳务派遣公司具体是做什么的?
说白了,劳务派遣公司就是趴在社会底层劳动的人身上吸血的!多数吸血公司是一半对一半吸血,有良心的公司吸血每月三分之一。一般吸血鬼公司旗下签订的劳务单位,都是劳务单位管事的都有好处有捞头所以才和吸血鬼公司一拍即合!我没啥证据,但是多数人现在都不是傻瓜!国家既然允许有这样的公司存在就应该加强管理让他们少吸点血,让劳动的人受点保护,也算国家对劳动者的尊重!
Q3: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有哪些部门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工会都可以参加。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实际需要,可分为:派遣业务部、事务部、对外劳务部、就业培训部、财务部、法务部、社会保险管理部等。派遣业务部主要负责日常的一些业务;事务部就如同公司的办公室;对外劳务部就是做劳务出国的部门;就业培训部负责员工的入职、岗前、职业技能等培训及招聘;法务部负责出现劳动纠纷后的仲裁、上庭等相关法律事务;社会保险管理部负责纳入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及增减。
Q4:劳务派遣员工,工作三年,合同还有一年到期!用工单位年底搬迁!是否有赔偿?如果劳务公司派我去另一家
因用工单位搬迁,使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劳务人员应该找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无关。职工可以不同意并且劳务公司没有单位继续给你派劳务工作,就应当给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和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三)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支付补偿金范围。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能为你继续提供另一家用工单位,并且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履行的劳务合同期限内对工作地点没有特殊要求,你应该遵守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规定。如果你不接受,在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派遣工作,不会有经济补偿金的。
兄弟~~我看了一半我就看不下去了~~
很明显你们的待遇没用同等岗位的正式职工高,而且他们在你们身体上也没做好基本的保护措施,这么说呢,可能你们就是他们公司的苦力。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劳务派遣只是用工形式上不一样,但待遇必须跟同岗位职工待遇是一样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检查补偿是一定要给的,你可以加上一条身体损害赔偿,还有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跟你们买过社保,像你们这种特殊工作医疗保险是不是有都很重要,如果没有,他们赔定了,而且你也可以提出特殊工种的一些赔偿,最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给你们买了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有提前享受退休获得养老的权利,只要你发现你有职业病无法再工作,但又没有到退休年龄,该公司就必须按你岗位的工资支付到你退休年龄。
你的绩效奖金一直没有过你也可以这一条跟你的律师说,然后通过仲裁院的调查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该得到的。
放射性职业病是影响你一辈子的问题,这官司一定要打,去仲裁院仲裁他们,用法律保护自己,跟公司闹僵了就闹僵了,这种公司没必要呆下去,你现在的目标就是要得到自己本来该拥有的一些合法权利和经济补偿!
按你说的那样~~他们克扣你们工资很严重了,自身利益受到伤害就要去保护,其实具体事情你可以打电话质询一下你们城市的律师所,现在很多律师所都有免费质询的,或者去政府质询也行,只要你想,没有什么做不到的,犯法的不是你们,是他们。按法律的程序走一遍我想你们会得到你们该得到的!
Q5:关于工作性质: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形式是劳动合同法认可的一种用工形式,具体程序是你先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公司将你派遣到需要的公司中去。这种做法确实有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的嫌疑,但是这并不表明你的权利就会受到侵犯,因为原本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全部责任现在只是由劳务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分担了。具体分解如下: 1.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所以如果你在单位里面的岗位不属于这些性质的岗位,那你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不采用劳务派遣形式。 2.劳务派遣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所以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之间签订的派遣协议,你是有权利知道的,那你的权利就有保障了。 3.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后,你同样有权利享受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有权利主张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有权利获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有权利获得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有权利获得对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有权利享受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此外用工单位还不得将你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4.在合同的期限方面,劳务公司应当与你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如果万一你被单位退回了,那么劳务公司有义务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向你按月支付报酬。 劳动关系: 你--(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公司 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 你--(提供劳动)-→用工单位 万一发生纠纷,在劳动仲裁时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是作为共同被告身份的。所以,你别怕,到时候他们两个一个也逃不了各自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