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务派遣公司前十(劳务派遣 收费标准)

北京劳务派遣公司前十(劳务派遣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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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有人说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剥削压榨员工工资的公司,你怎么看?

劳务公司负责招人,再派遣到用人单位,一次性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也正常,而不是每个月在劳动者身上榨取工资的三分一不等,甚至不买社保、少发不发劳动法规定的福利、加班加时工资少算等等,这已经是不劳而获的暴发户了,还无偿为人民服务?

Q2:外派劳务人员服务费

给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按市场价,没有标准的规定,合同协议商定,一般要求不低于当地政府给的最低计算基数。

劳务派遣收取服务费,是要根据协议来收取。需要开票并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入账。

收款的形式可以是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形式都可以的。

Q3:北京市的劳务派遣招聘乘务员是不是真的啊,会不会交什么费用啊

这没有什么不真的,但如果交什么钱,就不要去了,现在很多企业,以什么培训为由,交钱,虽然不多,但那都是求职者仅有的钱,资料来源:下一站工资查询网

你好!

这个你最好他们人力资源的电话问一下。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Q4:劳务派遣 收费标准

2008新劳动法 第六十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这里又斩断了劳务派遣单位乱收费之后。结合上述五十八条的内容,专家分析,“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预期利益与以前相比,将大为降低,劳务派遣用工的市场规模也将缩小。”

Q5:我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这月开代发工资258476、劳务服务费5800、代缴保险51584.87怎么计提营业税?谢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应纳营业税=5800×5%=290元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