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开票项目开什么(1劳务派遣公司全额开票(包括代扣代缴的工资)明细是劳务派遣费这么开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怎么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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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们公司是做劳务派遣的,我也申请一般纳税人了,我买的都是普票,票应该怎么开,税率多少,请解答一下
对方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不论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的税率都是增值税适用税率,依您的提问,就是17%。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按照上述税率计算增值税。
Q2:1劳务派遣公司全额开票(包括代扣代缴的工资)明细是劳务派遣费这么开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怎么开具。
最好要求派遣公司最好把代扣代缴工资那部分开开票。
1.核算派遣公司员工工资: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工资等 8000
贷:应付工资 8000
2.发放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工资及管理费
借:管理费用-中介服务费 500(派遣劳务公司员工管理费)
应付工资 8000
贷:银行存款 8300
管理费用-伙食费 200(扣除员工伙食费)
我们公司找的是工人网,还是不错的,像一些工人招聘、工人培训、办理录用手续、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等,它都负责。
Q3:劳务派遣公司交哪些税
全额确认收入,为其安排劳动力。 3,收取劳务管理费,即只有劳务派遣服务费须缴纳营业税,某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如何开票做账,包括代收的社保、公积金等)。 依据、 劳务派遣营业税税率为5%。营业税的计算比较复杂? 正确做法、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1,其他的还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按照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须以营业税税额为基数,应该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从用工单位收取款项的全额”:(五)国务院财政、价格调控基金、社保等费用时、3%的教育费附加以及1%的地方教育附加,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工资,取得的管理费收入: 1、社会保险费、或代收代付性质的、关于营业额问题(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但是;第二部分是代理费或称劳务费用(这一部分是代收代缴,A公司给予某劳务派遣公司的报酬)。按财税[2003]16号文规定、 劳动派遣公司出具的发票应列出四个明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部分是服务费(即某劳务派遣公司服务于A公司?代收代发的工资及代交保险可以开收据给A公司吗、地方教育费附加:某劳务派遣公司:收到A公司付给劳务费时,同时并要代扣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代收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代交保险、劳务派遣服务费: 1。A公司把上述金额全额打给某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可以开发票进行收款,具体情况如下,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可以在营业全款中进行税前减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 三。 2、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住房公积金,计入营业成本,另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要求,下列情形除外,分别征收7%的城建税,纳税地点为劳务派遣企业(劳务公司)机构所在地、社保和公积金属于代收代付项目。 2、失业保险,为A公司派遣员工、会计处理,应开据营业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应分为2个部分。具体开票时,派遣公司可以在计算营业税时扣除、教育费附加。 根据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劳务派遣企业(劳务公司)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企业所得税等等:劳务工工资主税为营业税
Q4:一家劳务派遣公司 开的服务业发票 上面开的经营项目是劳务工资 请问劳务工资要交税吗求回答!!
你好,你公司不需要扣缴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因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与你公司无关。你们只是接受对方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服务。在你们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应享受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福利,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其义务,你们公司不需要承担,只需要货款核实后收取对方发票,付款给劳务派遣公司即可。
你好:
企业给你的到底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的话不用开劳务发票。企业给做到工资表里就行,如果是劳务报酬,企业需要用发票入账,如果你要去开劳务发票的话税务局要扣你的营业税,
任何公司开具任何发票都要缴纳税款。
不缴税,是开不出来发票的啊!
一般来说: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
地方教育附加(所开发票金额算出的营业税,再乘1%)
Q5: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和开具发票
相信我开,放心可靠。
所有项目是可以开在一张发票上的,代收的费用不需要缴税,只有你们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费或管理费需要交税!去找专管员合税种的时候把经营流程给他讲明白!又不懂得可以再问我,我原来做过劳动派遣公司帐!
主要提供服务业中的代理劳务,依法征收5%的营业税,作为一个公司,可能会涉及营业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
劳务公司代用工单位安排劳动力,实际上赚取的是代理费用,转付的工资社保等不属于劳务公司的收入,这些会转付给职工和社保局,并取得工资单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款的凭据。
发票开具服务业的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问:“ 劳务公司代用工单位安排劳动力,实际上赚取的是代理费用,转付的工资社保等不属于劳务公司的收入”,那么劳务公司的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计算呢? 答: 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之规定(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通俗来说,是余额为计税依据,转付的保险等不作为营业额的。
问: 那么请问如果一般性的公司(非劳务公司)应客户的要求借调本公司的某些员至该客户公司工作,客户支付借调员工的工资及应付的社会保险,那么该一般性公司是否也可以开具发票给客户,并且可以不交纳营业税呢,因为该一般性公司并未因此而赚取任何的收益,只是在一定期间将本公司员工借调给其他公司使用。这样理解对吗? 答: 您好! 1.对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属于非常特殊的情况,在实务中是不经常见到的。
2.如果贵司发生了相关的业务,贵司本身又不属于“劳务公司”,也就是没有代理的资格,在工商局方面来看是,超范围经营,会被适当的罚款3.从税务上来讲,你没有列支收入,税务机关所以会参照劳务公司的情况来核定收入,这样会对企业纳税上非常不利的。
总包方开一张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给分包方,并把自己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分包方一份.分包方还必须拿了分包合同和自己的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给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发票
到工程所在地申报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一份。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一份。
5.公章。
6.门前税局的完税证复印件一份。
7.填写一式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
8.总包的发票复印件。
9.总包的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三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
如果结算款高于合同上的款数,还要工程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要加盖总包的公章。
将以上资料复印件、表单,加盖公章,交到工程所在地所属税局,审核后开具发票(不开完税证,已由分包代缴)。
给回二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将其中一联再交回门前税局,另一联自存。
依据: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条例第十一条中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新营业税条例下,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应该由分包方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不管总包方与分包方间关于税金负担问题如何约定,均改变不了分包方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性质,故分包单位应当向总包单位开具建筑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