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劳务派遣中介?劳务派遣是什么?

河南劳务派遣中介?劳务派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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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中介所和劳务派遣公司是一种怎么样的关系?

1、两者是一种利益关系!劳务派遣公司雇佣中介所招人,提供一定的费用。知

2、人才中介:是专门以帮道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送人为盈利的,要从中抽取一定中介费用。另外,一些黑职所就从求职者以及企业收取费用。

3、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内工是雇佣的关系,收取企业的服务费。另外,一些违规劳务派遣公司会从员工工资克扣工资。

4、这两者无论如何,求职时都应谨慎,切勿掉容入陷阱。

大店销售代表(hsr)基本工资985加销售奖金,和主管(分销商客户经理dam)基本工资1580加销售奖金。不是一个级别。(北方市场是这个工资标准)

Q2:劳务派遣和劳务中介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其根本区别在于劳务派遣组织必须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 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组织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其相互间的关系不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保护。——人社网为您解答

Q3:劳务和中介有什么区别

劳务和中介的区别:

1、劳动合同订立不同:这是派遣劳务不同于劳务中介的根本区别,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中介不需要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2、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劳务派遣是从合适的工作职位到初步的洽谈面试,从员工入职到员工离职以及发放工资等等一系列手续,都会办理妥当,并且有正式的合同生效,而中是负责提供信息给劳动者,让劳动者去面试,通常劳务中介都是会向劳动者和企业先收取相关费用;

3、盈利方式不同:派遣劳务工则是向使用派遣员工的企业一方收取管理费作为盈利方式,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向双方或单方都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

4、所处的位置不同:派遣合同中的劳务派遣方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其必须同劳动者也就是被派遣方签订劳动合同,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与求职方和求才方都是暂时的居间经济关系;

5、法律关系和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中介涉及的仅仅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务派遣涉及的是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派遣公司必须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的调整适《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4:劳务派遣是什么

传统的用工关系是用工单位直接对应劳动者,所有的用工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各种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的延续和终止、离职或退休、生老病死等等,都是由用工单位承办的。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就是以接受劳务中介公司派遣的劳动者为用工单位的合同工,用工单位对应的不再是劳动者,而是劳务派遣中介公司,这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一道壁垒 -- 劳务派遣中介公司。这种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以节省一大部分用于管理劳动者的精力与人力,而将这些管理转交给中介公司。想用的时候就找中介,不需要的时候就不用,省去很多办理劳动关系的麻烦。用工单位可谓“轻装上阵了”,却害苦了劳动者。有太多的劳务纠纷都是因为这种劳动关系引起的。因为这个市场还不完善,法律法规还相当不健全,各方当事人的诚信度还非常低,........所以,无论以何种方式就业,都要认真审核各方合同,争取自己的利益。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在要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形态。

Q5:劳务派遣公司和中介有什么区别吗?

1、是否需要订立劳动合同不同:

这个是劳务派遣不同于劳务中介的根本区别,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中介不需要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2、实际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

劳务派遣公司:从合适的工作职位到初步的洽谈面试,从员工入职到员工离职以及发放工资等等一系列手续,都会办理妥当。并且有正式的合同生效。

中介:其实就是负责提供信息给求职者,让求职者去用工企业面试,通常劳务中介都是会向劳动者和企业先收取相关费用。不管求职者成功与否钱收了不退的,整个过程不受到法律的约束,是有一定程度风险性。

3、盈利方式不同:

劳务派遣公司的盈利方式是向用工企业收取管理费作为盈利方式。

劳务中介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向双方或单方都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

4、所处的位置不同:

劳动派遣合同中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其必须同劳动者也就是被派遣方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中介与求职者和求才方都是暂时的居间经济关系,中介与求职者没有任何关系,与用工企业只是委托招聘关系。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朋友提到被中介骗钱的事情,这往往都是一些没有资质的小公司利用了一些人的善良和无知。在此提醒各位朋友: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机构,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中的风险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是“招人不管人,管人不招人”的特殊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中出现了第三方主体。“劳务派遣使得劳动者就业方式更加多变,使流动就业、灵活就业组织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用工效率。”

然而,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工不同酬等行为,令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现实中饱受诟病。

一些用工单位特别是中央驻地方企业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也存在低薪酬、无福利、无公积金、无晋升机制、超强度工作、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签订正规合同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新劳动合同法能否让劳务派遣工不再"低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