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劳务工?什么叫劳务服务?

什么叫做劳务工?什么叫劳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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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服务是什么意思

劳务(services),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劳务范围很广,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分为:①生活服务。指直接为人们生活提供的服务。如:饮食、理发、浴池、旅店、影院、剧院等。这种劳务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②生产服务。指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提供的服务,它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的继续。如:运输、保管、包装、维修等。这种劳务也是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同时发生。由于劳务的部门、行业或职业的性质不同,产生的服务所起的作用也就有所不同。有的服务能满足人民精神生活的需要,如:艺术、旅游等;有的服务与生产过程直接发生联系,如:科学技术直接应用于生产过程,商品的分类、包装和保管属于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这类活动是生产性的,能创造价值,计算其成果时,应计入国民收入中,其他劳动并不创造价值。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生产部门所提供的价值愈多,劳务部门、行业或职业有逐渐发展的趋势,面临所谓第四次产业革命挑战的未来社会,这种劳务性的服务部门更会大量发展。

应该交税的服务,简称应税服务,因为在我们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交易除了有形的商品交易,还包括无形的服务交易,这应税劳务,就是指服务交易的经济行为。

对于应税劳务来说,除了增值税中的加工、修理服务以外,还包括营业税的建筑服务、饮食服务、运输服务、广告服务等等。

Q2:什么叫劳务服务?

你好
劳务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
服务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
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劳动关系与

Q3:什么叫做劳务工?

劳务工(实际是外来工、农民工)是没有当地常住户口经过劳动中介公司或其他渠道派遣被用人单位招聘的员工。劳务工和正式工差别是相当大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两个概念,例子举个: 某甲为某医院打扫医院卫生,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可以理解为:医院不管是由谁来做具体的打扫工作,只要地扫干净就可以付给某甲约定款项(不是工资,是提供劳务的对价),某甲不属于医院的职工,不享受医院职工的待遇,也不负医院职工应负的任何责任。 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可以理解为,某甲和医院是雇佣关系,某甲享受医院职工的待遇并承担医院职工的责任。

Q4:您好,请问劳务是什么意思呀?是和中介差不多吗?

劳务是劳动力业务。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员工好自已的员工,向有用工的单位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发生纠纷,适用劳动合同法。

中介只是介绍人,在单位和员工之间牵线搭桥,赚取中介费。与中介发生纠纷,由法院解决。

两者关系还是差别很大。

中介1.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对立两极之间起居间联系作用的环节。对立的两极通过中介联成一体。中介因对立面的斗争向两极分化,导致统一体的破裂。各事物之间直接联系的中介一般有以下几种:①各事物相互交换的媒介子(如引力子和虚光子)所构成的场如引力场和电磁场;②由各事物自身发出的相互交换着的递质;③各种事物内部共同的规律性(以上三种中介相对于被它们传递着相互作用的事物, 不能看成是同一个层次的事物);④ 对立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处于同一个层次中的事物)。2.在二手市场中,由于交易双方在交易前互不了解,因此可能寻求一位具有中间立场并且具有一定素质的的人或者公司,来对交易进行经济或者信誉上的的担保,以推动买卖顺利进行。

是的,和中介差不多。

但还是有区别的:

劳务是一个简称,是指当地政府或是街道办事处建立的中介机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办机构,它的全称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当今社会,很多企业都是采用这种劳务派遣的用人机制。

中介:一般是指私人所开设的房产,用人等方面业务的机构。

Q5:劳务工,什么是劳务工

什么是劳务工劳务工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 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无论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工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在“劳务工”指标中,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工待遇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劳务工性质 很多外企或者岗位替代性很强但又不是很多涉及公司机密的不重要的岗位就使用劳务工。劳务工的性质: 劳务工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而与使用你的公司只是雇佣关系。这样的关系说穿了就是雇佣你的公司不愿意提供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比如很多公司会有三金四金,但是我可以选择正式员工有四金,而劳务工只有三金;或者有些单位效益比较好,可以提供补充医疗金等补充保险,派遣员工就可能没有。另外就是你不会有雇佣你的公司的工龄,在很多企业工龄工资也是相当可观并且为你的晋升有相当帮助的(也是资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