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适用人群?劳动合同法适应那些劳动者?

劳务合同适用人群?劳动合同法适应那些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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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法对那些用工单位适用

根据《劳动法实施细则》 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只要是劳动关系就可,工商营业登记起子号的也符合,

公务员,军人等等人事关系不算,保姆,护工等雇佣关系不算

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你好!

根据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由此可见,寺庙用工也应遵照上法执行。但,你首先必须得搞清楚你是直接与主持或主事协商的用工?还是与其他承包人或中介手中发生的用工,是否承诺在先是义工?

阿弥陀佛~~~

Q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 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 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Q3:劳动合同 用途

劳动合同与买房上户口无关,只在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 权益

3、诉讼需要、加班需要、工伤需要

6;

7;

8:

5,等等、休息休假需要、其他;

2、发工资需要1;

4、仲裁需要、买社保需要

劳务协议适用合同法,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用工一般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多用于退休人员反聘或专项用工等。

Q4:劳动合同法适应那些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 2.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存在一定差别,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3.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本法。

在合同中其实最常见的劳动者有按件按时计酬的劳动者 其实在这个社会上也基本是这样的形式的劳动者 制定劳动法的时候考虑的应该是所有的劳动者,所以我想回答是大部分劳动者都需要签订合同

Q5: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但公务员不适用。不受企业管理的劳务关系,小时工等不适用。 您看我答的对吗??

只要存在雇佣关系都适用

您好,基本上,中国境内自然人与自然人、单位(哪怕是国家机关)与自然人之间的劳动关系,都适用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