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劳务派遣人员?什么是劳务派遣。和公司招进去的有什么区别,好处与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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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今天看到劳务派遣工,什么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这种做法对吗?
首先,亮明观点:劳务派遣模式是从西方引进的“洋玩意”,并不是合适国情和国人的就业心理,使用劳务派遣模式属于“脱裤子放屁”(下面,给你仔细分析);其次,劳务派遣的诞生目的就不纯正,后来被歪嘴和尚故意念歪了经;再次,劳务派遣模式被大量应用,有利于企业老板,不利于劳动者,所以,企业愿意使用,劳动者表示强烈不满,未来有可能会被取消。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制员工?它的来龙去脉是怎么样的?
在20多年前,国内是计划经济,只有国有和集体企业两种企业形态,用工身份也只有两种:干部和工人。1995年推行劳动法之后,干部和工人的身份还保留着,但是都改为了合同制员工。上级对国企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定资”的“四定”管理,即:对企业的编制、定员、岗位、工资总额进行核准管理,直到目前,上级仍对国企实行“四定”管理,只有在少量实行“深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企业开始逐步打破“四定”管理。
上级国资委对下属的国企实行“四定”管理,严格控制企业的用人数量和工资总额的数量。那么,进入1995年以后,尤其是2000年以后,国企高速发展,对用人和工资总额提出巨大需求,上级国资委不给核增定员和工资总额,推行了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用于解决国企用人和核增工资等问题。
什么是劳务派遣制呢?通俗地举例说明:大海公司2022年需要新增员工100人和1000万工资总额。但是,上级国资委不给指标,让国企采取劳务派遣模式。于是,大海公司找了一家叫作小河的劳务公司,委托小河公司为大海公司招聘100个员工。小河公司本身就是一个皮包公司,它实际上是为大海公司招的100人,这100人与小河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与大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小河公司把100人以劳务输出的形式派遣到大海工作。这100个人是小河公司的人,而不是大海公司的人,所以,就解决了大海公司新增100个定员的问题。
那么,大海公司怎么给这100人发工资呢?如果这100人是大海公司自己招的正式合同制员工,那么,大海公司就要从工资总额里给这100人发工资。可是,上级国资委不给大海公司核拨这100人的工资总额。于是,大海公司从经营成本中支付给小河公司1000万劳务费,记住:这1000万是劳务费,不走大海公司的人工成本(工资总额),走的是大海公司劳务费(属于经营成本)。小河收到1000万劳务费后,扣除管理费之外,给100人发工资。所以,小河公司千方百计克扣这100人的工资,省下的钱都是自己的利润。
通过了解劳务派遣制的来龙去脉后,你就知道了劳务派遣是什么概念了。即:劳务派遣就是一种解决国企用工的辅助手段。他们的最大特点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不是国企的人,而是劳务公司的人,被劳务公司派遣到国企工作;他们的工资是国企支付的劳务费,而不是国企的工资总额。
【二】为什么说劳务派遣制模式不适合国情呢?
劳务派遣制是从西方引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西方人对工作没有固定要求,居住也没有固定要求,可能在这个城市工作、居住几年,就到另外一个城市再共走、居住几年。他们对稳定在一个地方工作和居住并不在意,劳务派遣模式很对他们的胃口,反正,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企业也愿意用这种模式,想解聘就解聘,来招人就招人,都是流动性很强的机制。
但是,国人的文化与西方完全不同。国人喜欢稳定在一个地方工作和生活,当然还有户口的因素,更有家乡的因素。不像西方人四处为家,到处流动。我们国人即使老了,也愿意叶落归根,就是这个道理。国人喜欢找稳定的工作,最好是一辈子都能安安稳稳地工作、生活,不愿意四处漂泊,喜欢跟祖辈生活在一起。
劳务派遣模式的核心就是不稳定,国企想用你就用你,不想用你就辞退你。如果国企招聘的是正式合同制员工,就难以辞退,所以,他们就学习了西方的劳务派遣制模式。但是,对劳动者来说就很不友好,给人一种不稳定、不安全、随时可能被辞退的感觉。从这个意义来讲,劳务派遣制是“洋玩意”,在国内是“水土不服”的,所以,导致很多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强烈不满。
【三】劳务派遣制对劳动者非常不友好。
国企为什么喜欢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呢?主要有四个原因:
第一,劳务派遣制员工不是国企的“合同制员工”,通俗地说,不是国企的“人”,而是一种“劳务”,那么,既然是“劳务”,就可以随时辞退。辞退手续非常简单,把劳务工退给劳务公司就可以了,省去了很多麻烦,也不要担心补偿问题。
第二,劳务派遣制员工走的是劳务费,不走国企的工资总额,就给国企的正式员工节省了大量工资总额,保证了正式员工的工资不断提升。通俗地说:国企招了100人来干活,却不用挤占他们的工资总额,保护了国企正式员工的核心利益。
第三,国企喜欢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降低成本,通俗地说:找一个劳务派遣制员工省三分之一乃至三分之二的成本。举例说明:招一个正式工,工资、社保、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培训经费,等等,需要20万年薪。找一个劳务工,只需要给10万就行了,工资低,不给上全社保,没有福利经费,没有内部隐形福利,当然很省钱了。
第四,国企对正式员工的生老病死都要大包大揽的,招劳务工就省事多了,因为劳务工不是国企的“人”,国企也就不操心,省心省事多了。
第五,劳务公司对劳务工不友好。一般来说,劳务公司都是“皮包公司”,自己没有场地、没有业务、没有培训机构,主要盈利来源于“管理费”,所以,从骨子就自然而然产生“克扣”思想,玩的也是存量游戏,克扣得越多,利润越多。
第六,劳务工很难转正,职业发展没有保障。以前,劳务工还有转正的机会,现在,这种机会越来越渺茫了。劳务工不能转为正式合同制员工,就享受不到正式工的薪酬福利、社保、补贴和职业发展“红利”。
【四】劳务派遣模式被“用坏”了。
从初心来看,当初推行劳务派遣制模式,是为了解决国企的用工和工资总额等限制问题,结果呢,因为这种用工模式对企业有利、对员工不利,就被各种企业大量采用,严重到什么程度呢?有的企业,只有10%的管理人员是正式职工,其余90%的岗位都使用劳务工,可以节约大量人工成本,让正式工吃香的喝辣的,让劳务工干最脏最累的活。
违规的地方主要有几种:
第一,用工比例大量超标。上级规定劳务工只是一种用工补充形式而不是主流形式,但是,大量企业均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制员工。上级规定劳务工使用比例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但是,超过10%甚至达到90%的企业比比皆是,已经“法不责众”了。
第二,大量混岗使用。上级规定劳务工只能用于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不能用于主体岗位。但是,大量企业在任何岗位上都使用劳务工,一间办公室里,既有正式工,也有劳务工,导致混岗使用。
第三,同工不同酬现象突出。劳动法规定,同工同酬是一项基本原则。劳务派遣制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同工同酬。但是,在现实中,劳务工和正式工做同样的工作,而且更多更累,工资待遇只有正式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
第四,劳务公司不规范。以前,国企都是采取成立一家改制企业,作为劳务公司,承揽劳务派遣业务,这些内部公司非常不规范,相当于从左手倒右手,吃亏的还是劳务工。现在呢,很多劳务公司本身就是国企的改制企业或关系户,导致业务开展极其不规范,自己人不好为难自己人,导致劳务公司不能很好地保护劳动者。
第五,劳务公司是皮包公司的太多。上级规定劳务公司必须达标合规,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必须是以公司名义成立,而不能以个人名义成立,但是,很多劳务公司本身就是用人企业的“寄身虫”或“关系户”。
第六,劳务公司玩的是“假合同”。有的企业跟一些空壳公司签订所谓的“承包合同”、“承揽合同”,把原来招聘的员工身份违规变成“劳务派遣制身份”。
【五】为什么说劳务派遣制模式属于“脱裤子放屁”?
上面写了,国内企业不适合西方就业文化,国人喜欢安定的工作,不喜欢被人当做“劳务”,所以,这种用工模式不适合国情。另外,企业目前都是实行合同制,遵循的都是劳动法,为什么偏偏安排一家“皮包公司”来“雁过拔毛”一下呢?既然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合同制员工,为什么不能直接成为企业的合同制员工呢?如果员工不合格,企业也可以辞退啊。这不是多此一举吗?那么,为什么企业喜欢大量使用呢?归根到底是对企业有利,对劳务工不利,这个导向本身就违背公平、平等劳动关系原则。您说,是不是呢?
Q2:总是听说政府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什么岗位呀?待遇怎么样?
国家出台劳务派遣制度,出发点一定是好的,伟大的祖国不会出台压榨劳动者的制度,可在实际操作中这是一项损害劳动者的制度,可能上层不知道,但作为一个政府部门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你们要为国家分忧,不要为了自己的政绩,而至国家的法律和利益而不顾,去伤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为什么说劳务派遣制度是侵害劳动者的时候。
我来说下亲身经历,我所在的企业是一家国有大型上市公司,在该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都是各个子单位自己去人才市场招的人,再把这些人给劳务派遣公司,公司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给这些人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当然这个合同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和工作的企业没有组织关系,最后每个月给按人头再给劳务派遣公司一笔费用。
也许有人会问,什么事都不用劳务派遣公司做,还要每个月给劳务派遣公司一笔费用,为什么?这就是关键,因为这样,公司就可以给劳务派遣工交最低的养老保险,以我所在的企业为例,企业给正式员工交的养老保险,每个月是2000元左右,而给劳务派遣工只用交区区几百块钱,而且不用给劳务派遣工交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等,更可恨的是,公司两到三年就会更换劳务派遣公司,这样就算解除合同,你都没地方去要买断工龄的费用,因为跟你签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永远就只有两三年的时间,更有甚者,公司把原有的员工解除合同,再给你签劳务派遣合同,大家说劳务派遣制是不是坑害劳动者的一项制度。
Q3:什么是劳务派遣。和公司招进去的有什么区别,好处与坏处
劳务派遣 是属于三方合同 理论上说你是属于劳务公司的 你出了事需要劳务公司负责 公司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当然了具体还是看合同 就算承担也只承担一小部分 公司直招员工就好了 直接和公司签合同属于公司员工 出了问题公司是要负责任的 还有各方面的待遇也不同 比如奖金啊 加班费啊 什么的
如果你继续做下去,6年是有的,接下来的就没了。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是单位为了迎合新《劳动法》而规避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种方法。签了之后,你的劳务关系不再和单位有关,而是和劳务公司有关,俗称一次性买断工龄。
劳务派遣:你是跟劳务服务公司签合同,属于劳务服务公司的员工,不属于你所在工作地方的公司的员工。
进公司,就是你是这家公司的员工。
Q4: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有劳务派遣公司?
在实践中,劳动派遣的用工形式近年来在我国越来越普遍。首先说一下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那么为什么会有劳务派遣呢?
首先,从劳务派遣发展历程,劳务派遣在我们国家乱象横生,特别不规范,以前基本是任何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做从事劳务派遣业务。2013年7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此办法规定,从事劳务派遣必须要有行政许可,提高了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准入门槛。
其次,劳务派遣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务派遣是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与需要劳动力的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关系归属劳务派遣公司,劳动报酬、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劳务派遣一般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工作,一般为6个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一般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提供劳动保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特殊法律保护。
最后,社会现实角度来看,劳务派遣制度存在能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的问题。根据劳务派遣的性质,一般劳务派遣的岗位多数为劳动密集型、流动性强的工作,用工单位为了方便、快捷找到匹配自己的劳动力,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动力市场服务,省去很多成本。从此角度考虑,劳务派遣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社会现象来看,劳务派遣公司为了节省用工成本,劳务派遣员工往往得不到法定的待遇。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管力度,对于长期从事劳务派遣单位定期向社会作出关于劳务派遣的公告。
Q5:啥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动公司?说得明白一点就是你被劳动公司招来,之后劳动公司安排你到别的公司上班,那就叫劳务派遣?亲、爱的你明白了吗--微笑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说的浅显一点就是跟你签合同的是劳务派遣公司,实际上你不是在这个公司上班,是这个公司把你派遣到其他公司上班的。
我就是做劳务派遣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咨询我!
说白了就是介绍工作,大多是些中介机构给用人单位推荐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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