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务公司有哪些?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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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深圳劳务工如何办理企业参保转纯个人参保,个人参保金额是否全部到个人帐户。
非深户不能个人缴纳社保~或者就是自己办理个深圳户口(当然要符合条件哦)
如果好的朋友开公司的,可以叫帮忙交纳,费用自己出即可~`
您指的是劳务派遣吗?
不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企业都应当为您缴纳社保(包括医疗保险)。
Q2:参加深圳劳务工医疗保险有没有岁数限定?
是的
女是50岁退休,到这个年龄就不能交了
可以的,只要你准备好相关材料。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去看一下现金报销需准备什么资料。那里比较详细。
Q3:深圳劳务工一定要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深圳劳务工没必要一定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2、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Q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的决定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九十九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5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的决定
(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决定废止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3年5月28日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Q5: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等28件法规的修正案》的议案。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经纪人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法律、法规”修改为“法规、行政法规”。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