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务派遣工转正(新劳动法允许国企用派遣员工吗)

国企劳务派遣工转正(新劳动法允许国企用派遣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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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为什么国企比私企更多地用劳务派遣

因为劳务派遣可以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派遣工的待遇可能低于企业职工的待遇)和用工风险(派遣工的工伤等责任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因此,只要录用派遣工的手续合法,就属于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不存在违法问题。例外,国企的制度复杂,管理难度大,劳务派遣一方面可以降低管理难度,也可以节约开销,正式工的福利也是一笔开销,对外也可以说办事效率高。 国企确实是有钱,但现在党和政府在提倡节约成本,高效生产。所以,还是不能随便浪费的。

国企肯定要好,但如果是劳务派遣的话,那还是算了,因为劳务派遣应该没有享受到一般国企的福利和待遇,如果进不了,最好能去外企或者比较大型的私企!

Q2:新劳动法允许国企用派遣员工吗

允许使用,但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法对任何性质的企业约束力是一样的 新劳动法中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假如说用人单位的管理规定里 明确写明 凡无任何请假手续 无故旷工三天者论开除处理 那么旷工三天 用人单位就可以开除该名员工。 在该公司的规章制度里的旷工如何处理 只要不违反劳动法 都是有效的

Q3:请问是国企的劳务派遣工好还是在私企做正式工好?

派遣工的待遇、地位和正式工还是差挺多的,晋升机会也没有。所以如果有正式的身份的工作,就不要选派遣

Q4:国企什么时候才能取消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外包工?

别听有些回答分析,国企早晚要取消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制度,因为这个制度从设立时就说是临时过渡性政策。实践证明,这个模式有混乱的走向,已经失去了当初设立的初衷,已经被歪嘴的和尚念歪了经。

有些回答,只是从用工模式的设计上来思考,没有从设立时“保护劳动者”的初衷来思考,觉得对企业有利对老板有利就是好的,可是你想过没有,现在的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都是走向反面,违背了当时保护劳动者的初衷,成为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工具。

我们来回顾一些历史,再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的来源。

以前国企用工都是国家干部、国家工人的“国家身份”。1992年后,改为合同制员工,开始上社保。国企的员工,也是有定员定岗定编定资的,就是企业用多少人给多少工资总额是上级管理的。2000年左右,国企大发展,需要增加员工,上级不给定员和工资,但出台了劳务派遣模式,过渡一下,解决企业用人问题。

本意是保护劳动者,让企业少量增加员工,但要实行同工同酬,只是定员和工资不占国企额编制。结果呢,国企大量招聘劳务工,滥用了这次政策,导致劳务工比例大幅度超标,国家规定是不能超过10%。很多企业用到了90%,严重损害了劳务工的利益。

2016年,国家发现了劳务工比例超标,同工不同酬的矛盾很突出了,就开始整改。要求劳务工比例为10%,且只能用于三性岗位,多余的劳务工要转为正式合同工。结果呢,企业不想为劳务工谋福利,创造了业务外包模式,就是把原来的包人,变成了包工作量,业务外包工的地位进一步下降。

第二,我们来看根源。

国企用工,国家是鼓励使用合同工的,你短期就签短期的,长期就签长期的,但是出发点是用劳动合同法来保护劳动者权益。所以,规定企业用劳务工也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根本目的就是要求企业尽量使用合同制员工。

退一万步说,劳务工也是与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的,也是劳务公司的合同职员工。不管怎么样,劳动者终究要签劳动合同,为什么不跟国企签,而与劳务公司签呢?这里面就有猫腻了,目的就是国企想压低工资,减少管理麻烦,就是说,国企想用人干活,但不想对人家负责。

这一句,是不是说到根本上了。别扯啥用工机制灵活啊,国企用人方便等片儿汤的话,国企签短期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可以呢?

第三,国企什么时候取消劳务和外包模式?

在2016年整顿劳务派遣市场的时候,国家就说了,这是一项过渡性政策。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引导企业使用合同制员工,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权益。

目前,劳务派遣制和业务外包制,明显是一种欺负劳动者的工具。随着人们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国家的决心进一步增强,早晚一天会取消这两种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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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我在国企劳动派遣合法吗?

合法,你只是和中介签劳动合同而已,没什么不合法的,我们厂也有这种用工形式,要真是不合法,也就不能继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