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劳务外包公司(济南市5-10工伤转移手续)

济南劳务外包公司(济南市5-10工伤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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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伤法律咨询

关键的问题是要保留好住院的病历,另外,要公司给予书面承诺,按工伤处理,给予赔偿,加盖公司的行政章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注意:最后一定写上由公司负责申报工伤。(可口头上承诺,申报与否由公司决定)

保留证据,譬如工伤鉴定书还有就是医院开出的诊断书和费用收据,还有就是他与工作单位的合同书等,若以后不承认,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1、到当地社保部门查询是否投保(估计没有投保)

2、可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员工意外伤害的保险,或者公司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那么才具备兑现承诺的能力

3、最好带个录音笔去谈判,要求签书面协议。保存证据,以免公司不能兑现。

4、等级要鉴定部门确认,建议拿着片子、病历去咨询当地鉴定机构

你一定要公司些好字据,以免日后翻脸了你们也好拿出来作为证据用,一定要写的详细点,工伤是怎么回事,受伤住院治疗的一切单据由你们来保管,保证他们不会翻脸,如果翻脸他们位子不保,这样最多给你们赔钱。

Q2:济南市工伤怎样办理住院规定及费用结算

准予办理条件:

1. 已参加工伤保险;

2.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 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 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不予办理情形:

1. 未参加工伤保险;

2. 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的;

3. 未在我市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

4. 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

5. 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不一致的。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1. 一参保人员在本市发生的工伤必须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情况危急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的,必须在工伤发生3天内由单位、参保人员或家属将情况报告社保经办机构核查。

2. 参保人员在外地发生的工伤,就医后3天内由单位或个人将情况报告社保经办机构备查。

3. 参保人员发生工伤后因病情需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由患者、家属或单位提出申请,报市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因病情危急来不及办理手续的,须在转院就医后7天内补办。不按规定办理转院审批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4. 参保人员发生工伤后,其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规定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垫付,治疗结束后由单位持工伤认定报告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汇总)、有效发票、病历、相关检查报告、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单位帐号、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5. 凡治疗非工伤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费用及不符合工伤保险支付的医用材料,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员工工伤住院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在结算上是需要使用现金结算的,不能使用医疗保险结算。之后进行工伤待遇审核报销医疗费即可。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向公司申请工伤,由公司【单位】报销费用。

Q3:济南市公司给员工申报工伤之后公司还需要承担补偿吗

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应该不用吧。

Q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律师进)

工资应当是3800元/月

对于工资的组成,法律是有规定的

福利待遇等其它组成也算工伤计算工资的一部分

具体的法条我忘记了

1994年好像有这么个法规

应当是3000。

我上次办理的也和你的情况差不多。你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另外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个月统筹地区在岗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和停工留薪,时间是受伤日起,到伤残评定日止。本人工资指受伤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具体的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赔付标准为 本人上年度12个月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按照 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赔付

您好,首先,我比较同情您的遭遇。签定劳动合同,并且具有工作保险的话,我帮你找了一下具体的规定: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规定,工伤人员可以得到下列赔偿: 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具体规定,您可以去查一下当地的相关资料。

其次,关于您所说的工资问题。请查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总的来说,您可以获得一笔不小的赔偿金额外加您在提问中所问的工资补偿。补偿金的计算,当地应该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数字比照。

最后希望您在新的一年里可以平平安安,工作顺利。

Q5:济南市5-10工伤转移手续

员工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并没有工伤转移一说。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首先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其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同未终止,则不领取,继续拿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当地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苏州为80.39)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苏州为2588).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计算一下:(80.39-18)*0.2*2588=32293.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如果你公司不付赔偿款,你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调解处理,劳动部门会责令付款。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一下:2588*6=1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