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签劳务合同有什么风险?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有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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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有哪些风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你可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与你签订。
Q2:劳动合同落到他人手中,会有什么危害
劳动合同落到他人手中,会让他人知道你签订劳动合同了。
劳动合同落到他人手中,不会有什么危害的,合同是约束当事人的,与他人无关。
一般没有什么危害,但他把内容透露给其他人,那么可能会造成公司损失,到时公司就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了。
Q3:劳动合同中法律风险
该份劳动合同基本上可行。但应注意第六项,劳动合同解除中的(六)中的第1种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该种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如果是劳动者一方,则可以对第八项的规定稍作修改,以更有利于自己。
Q4: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1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双倍工资时效性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实践中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把双倍工资理解成劳动报酬,应当从离职之日起算;如果把双倍工资理解成赔偿金性质,应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Q5:劳务派遣合同安全吗?
派遣制的,合同一年一签,说叫你滚蛋就滚蛋了,你虽然在那里上班,但是你不属于他们编制
首先您要仔细看下你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还有据我所知,劳务派遣应该属于不定时工作制,你的这第三方公司可有这资格?不定时工作制必须是经过劳动局行政中心审批的!如果确定劳动合同是有效的,那你可大胆的去,如果把你解聘他们也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赔偿!不过照你上面的所说,我感觉你上当了,签订是劳务合同,这样他们随时可以和你解除!哈哈,谨此参考!
嗯。所谓“劳务派遣”是指你其实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派到国企去干活而已。和你说的“找到一家国企”相差甚大。
这种劳务派遣公司一般都是技术含量不大的,说白了,他们是为了大公司规避风险儿存在,不建议签,再找找别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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