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费发票怎么开?已个人的名义去税务局给单位开劳务费发票要几个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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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个人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扣减20%的免征额。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Q2:已个人的名义去税务局给单位开劳务费发票要几个点税?
个人劳务发票税费的计算:
1、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30%、40%
2、可以通过智通小薪灵活用工结算平台操作解决公对私无票及去税局开劳务票税点成本高的问题。“领活经营”平台是个安全、合规、低成本的新业态自由职业者经营平台。税点为6%
专门解决企业向没有劳动关系的个人支付劳动报酬,无法取得发票的问题。(向个人发放合作费、劳务费等
通过“小薪领活”这个税筹平台系统平台,从任务发布到成果确认、费用结算、票据提供,全流程在线完整记录,符合各类政策法律要求,不存在违规用工风险。
Q3:个人去税务局开发票要交多少税?
个人为单位提供劳务,需要个人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给单位入账。增值税=不含税收入*3%,城建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率(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不含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情况下的个税=(不含税收入-800)*20%,不含税收入超过4000元情况下的个税=不含税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这种情况下需要采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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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劳务费发票怎么开,税率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增值税征收率3%;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Q5:个人代开劳务发票税点多少?
个人去税局代开劳务费发票个人的劳务费税率是3%,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如果在4000元以上的,需要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劳务费税率具体的使用方法如下: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直接抵扣800元的费用。
每次劳务费收入超过4000元的以后,收入额的20%,再乘以20%的个人劳务费税率。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2万元的,个人劳务费税率是为20%。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在2万元以上,但是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个人劳务费税率是为30%,速算扣除数为两千元。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劳务费税率是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是纳税人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分一项劳动支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来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5、从适用税率角度来看: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其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5)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例如:某著名学者,在本校开专题讲座,由本校付给他的讲课费,就应并入当月工资收入征税。如果外校聘请他去开专题讲座,付给他一笔讲课费,就应当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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