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是否有试用期(试用期满之后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做法规范吗?)

劳务合同是否有试用期(试用期满之后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做法规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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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试用期已过正式合同不合理,我不签合同公司辞退我,请问这样有补偿吗

试用期如果超过一个月,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这个情况 你要上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去问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1、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去双倍工资。

2、试用期按照合同期限的长短规定期限,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之内。。。

4、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得使用劳动者。

按照以上四点,试用期一般是一个月,单位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法在先。如果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那单位可以不给你任何补偿。但如果你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要走得话,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有不合理的规定。而该规定与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可以视为该条款无效。

Q2: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法律分析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Q3:试用期前签订劳务合同的问题?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走人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有没有试用期,在合同条款中规定。

如果有试用期,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出辞职。

没有试用期的,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干不够3天不干了,肯定违反了上述劳动法的辞职规定了。

所以应该是合理的。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你所说的是“劳务合同”就不适用于该法,请注意!用不用赔偿违约金就要根据具体情况了。

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Q4: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

试用期6个月是否违法,需要结合劳动合同期限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拓展资料: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需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拓展资料: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

试用期6个月不合法,需要结合劳动合同期限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此是合法的,但明年1月1日起实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拓展资料:

1.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6个月是否违法,需要结合劳动合同期限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其实,试用期确实是可以延长的,但不能无限制地延长。 劳动法规定了,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有不同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是相关的,劳动合同期限越长,试用期也可以越长。可参考:试用期 但试用期的极限时长是6个月,无论再长期限的合同,也只能要求员工有6个月的试用期,小明所在企业的做法是不对的。小明有权拒绝。企业要么给小明转正,要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要正当。以小明现在的情况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赔偿的,因为已经过了试用期,虽然没办理手续,也属于正式员工。 但小明所在企业提出了这样的条件:要么延长试用期,但工资不变不给之前口头约定的转正工资;要么接受延长试用期,并签延长试用期合同。 由于企业未在劳动合同上注明工资及转正工资,所以,小明在工资的问题上,没有与企业谈判的条件。 综上所述,员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及试用期的时候,都要看清劳动合同条款。

1.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因此是合法的 2.但明年1月1日起实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记得采纳啊

Q5:试用期满之后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做法规范吗?

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试用期可长可短,因此,超过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之后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未超过一个月的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合同是不成立的,试用期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为劳动合同时间,也就没有试用期之说了。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