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与签订劳务合同的区别?(签劳动合同和签协议有什么区别吗?)

签订劳动合同与签订劳务合同的区别?(签劳动合同和签协议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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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一、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二性质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

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劳动合同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Q2:签劳动合同和签协议有什么区别吗?

首先合同和协议没有原则上的分别。 再有就算不签也没什么,因为从你上班起就跟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不签合同是公司的责任。 在你不想干的时候还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公司对你赔偿那。

劳动合同是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而协议一般没有这个要求,是双方当事人的签订的书面格式。

应该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在法律上,合同与协议一般都是在同等意义上使用,不存在效力的区别.

Q3:劳动合同和用工合同对雇佣者有什么不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合同,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

和雇佣合同是雇主或个人和非正式工人没有营业执照,或在雇主和雇员不属于正常的公民,或非正式的,用人单位或个人不劳动公民等事项签订临时劳动合同签订的“无营业执照。《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调整。

用工合同是一个泛指,可以包括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以下主要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Q4: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他们两者之间有区别吗?

有区别。

劳务合同通常是指临时的合作关系;劳动合同是相对长期雇佣关系。

但是享有相同的法律保护以及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你与单位签署的劳务协议是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决定于你和用人单位之前所形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是形成的劳动关系那么该劳务协议将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除该协议外另有签署劳动合同的话就要两者之间将形成互补或者互斥关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有区别的。劳务协议是双方签订的针对某一项具体作业或工程的书面合同文本,双方只按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经济各自独立(即并非劳资关系),其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也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是存在雇用关系的双方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签订的企业法人与从业人员之间的用工合同。其只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签订,且内容除了工作内容、地点、报酬、时间、试用期等外,还必须明确社会保险的有关内容。

Q5:我想问问劳务和劳动有什么区别吗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皇橇斓己捅涣斓嫉拇邮艄叵怠6臀窈贤虿痪弑干鲜鎏卣鳌?BR>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这个具体要问劳务法了

有区别,区别在于、合同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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