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招投标过程中组织的评标委员会中的非评标专家成员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吗?)

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招投标过程中组织的评标委员会中的非评标专家成员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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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样才能和银行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多地要求发承双方均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面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保网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是我国工程担保试点中自发产生的一个创新品种。其一经推出就迅速走红,几乎成为大多数工程担保试点城市的必推品种。各地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实践中,也先后制定了基于项目设定担保、基于企业设定担保等地方方案。

针对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对象企业,事实上自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后,工资保证金原则上都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亦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列为违反条例的情形,强调了总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主体地位。

而随着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逐渐成为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诱因,一些地区也结合地方实际,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主体进行了一系列创新。

1、辽宁大连,从业主方缴纳到承包方缴纳到双方缴纳保证金

由于业主作为工程资金最终的提供方,历来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要风险源,因此早在2007年《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中,大连市政府便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指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缴纳,在工程款中列支。

而在2015年《大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中,大连市人社局重新规定:2016年3月1日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预存,预存金额可根据预存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增减调整。这改变了建设单位清欠的惯例,转而仅要求有欠薪历史的总包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将贯彻“总包负总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总包单位的工资支付首要责任。

而后在2018年《大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中,大连市五部门再次修改规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含直接发包项目中的承包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前分别以承建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银行存储的资金。

不难发现,大连市历经由业主方缴纳保证金到承包方缴纳保证金再到双方分别缴纳保证金的更迭,最终建立起了全面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2、四川绵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均需出具保函

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方面,四川绵阳可谓双重担保的典型代表:2017年5月四川省住建厅与保监局印发《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方案》后,绵阳市住建局也于2018年9月印发《绵阳市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应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保函。

这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如在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时,建设单位的担保保函将首先被作为兑现对象;当然,在建设单位担保保函暂无法兑现的前提下,施工单位担保保函也将被启动,从而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双重保障。

考虑到“垫资承包”和“工程款拖欠”一直是欠薪的罪魁祸首,因此2018年12月绵阳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从5%调整为最高3%的同时,依然通过“对获得服务绿卡的民营建筑业企业实施免缴、对获得服务绿卡的民营开发企业实施减半缴纳保函”的部署,保持了“建设单位缴纳保函”这一主线不变。

事实上除了辽宁大连、四川绵阳,河北、广东等地也均要求业主和企业分别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旨在斩断债务链,避免信用风险向无辜的建筑工人延伸。

3、四川成都,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与信用评级挂钩

2004年11月4日起实施的《关于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首先按照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的信用情况将企业划分为重点监控企业(单位)和非重点监控企业(单位),而后明确:重点监控的建筑业或建设单位各按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5%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非重点监控企业或建设单位可以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办理担保、以企业为单位办理担保或以企业为单位办理定额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这一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与信用评级挂钩的做法一直被成都市延续至今。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十条措施》再次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差异化管理模式,还对未及时处理欠薪预警的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给出了担保形式限制。

通过禁止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使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代替农民工工资现金保证金,成都市实际上抬高了欠薪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成本,将以经济手段倒逼建筑业企业主动清欠,亦是“利诱”建筑业企业保障农民工权益。

不难发现,通过要求业主和承包商分别缴纳保函、实行保证金额差异化缴存、明确担保与信用评级挂钩,辽宁大连、四川绵阳、四川成都的系列创新都有助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也应该看到,未来通过与业主支付担保协同保证款项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还将发挥更大的效用,从而全面规范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直接找担保公司!他会给一份资料清单你的!!你是必须找担保公司才能办理的!!担保公司再联系银行!

是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作用就是代替保证金,当企业不按合同要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凭借保函直接找银行提供索赔来支付农民工工资

Q2:评审费收入如何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单位支付专家评审费应当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20%”。由支付单位(贵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Q3:招投标过程中组织的评标委员会中的非评标专家成员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吗?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也就是说在评委中,非专家的人员就是招标方的代表,多数情况下就是本单位员工,参与评标也就是在履行自己的固有职责,他们的报酬体现在工资薪水,是不是就招标一事单独发放报酬看招标单位自主决定,如果单位不发,员工没有法律依据去主张。 不过也有些单位请本单位的常年外聘顾问参加,又不算在专家行列,那就看他们双方如何约定了。

Q4:四川考警察公务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与普通公务员题一样吗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申论都是相同的 行政职业能力这科一般是有分数要求的 考试时间也都是统一的 警察体检较其他公务员要求相对高些

公务员考题都是相同的。你如果不是警察院校毕业的还要考一门公安基础知识,体检的话包括体能和身体健康的体检 你可以在网上找一下招录人民警察的的 体检标准

警察的申论和行测和普通公务员是一样的。 警察是各个省公安厅组织考录的,也是由省一级机构出题的。是单独招考。具体时间要看各地方的招考公告,你可以关注QZZN论坛和地方人事网站 祝你成功

你好,招警考试行测与省考行测试卷题型类似,你按照省考标准复习即可。 考试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不同省份不同。四川的可以 通过查询往年的考试简章来确定。

//hlj:8月6日面试调剂合格人员名单:8月13日 调剂后职位调整通知.html.com/html/2015/05/33103:5月13:00至6月26日17.com/html/2015/05/33103:4月28日 报名时间:10月17日—10月28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黑龙江垦区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的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检通知:行测和申论(部分岗位有加试) 报名费用.com/html/2014/04/22496:8月7日 调剂人员资格审查:11月28日 其他问题请点击→2014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汇总.offcn?wt.offcn://hlj:8月20日起(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面试时间:8月14日 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mc_ title="http! 如有疑问.offcn 您好:7月14日—7月22日 资格确认通知公布://hlj:6月29日 笔试成绩查询.html.offcn:截止至8月10日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公告:8月26日—8月27日 各地市拟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公告。 http、14:8月4日 调剂入口开通、15日 网上报名时间:8月4日 调剂公告:7月26日—7月27日 拟进入面试名单:10月22日 森工系统公安机关体能测试的通知,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 报名费用?wt:2015年6月22日9: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wt.html:00期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7日 2014年黑龙江省考各阶段时间表(仅供参考) 笔试科目.mc_ target="_blank">点击查看→2015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公告及职位表等信息) 公告下发时间:8月29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通知:6月23日—6月29日 笔试时间,3科150 网上打印准考证://hlj:7月17日 二次报名,3科165 笔试公告.com/html/2014/04/22496:10月22日—11月7日 拟录用名单?wt,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html

Q5:公职评标专家可以领工资吗工资

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法》规定:“第三条评标专家库由省级(含,下同)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主组建。”“第十三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所以,评标专家有权收取评标的劳务费用。没有公职评标专家和领取工资的说法。

应该不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