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合同合法吗?劳动合同与合作协议的合作备忘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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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与合作协议的合作备忘录的区别
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合作备忘录一般指的是外交实践中国家间或外交代表机关之间使用的外交文书,(跟备忘录差不多意思)实际上是一种口头通知或谈话记录。用于说明某一问题在事实上或法律方面的细节,或明确外交会谈中的谈话内容;陈述、补充自己的观点、或反驳对方的观点。交涉中为使对方便于记忆谈话内容或避免误解,既可将谈话内容预先准备妥当,谈后面交对方,也可在事后送交。可作为照会的附件,也可单独使用。其郑重性仅次于照会。
3、两者都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方式。
1、合同备忘录是合同形成过程所共同记载的有关谈判和协商的书面文件;
2、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
3、合同备忘录和补充协议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4、它们的主要区别:备忘录是合同签定前的相关书面记录,补充协议是合同签定后新的补充约定,它们都必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并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
Q2:委托代理人与劳务中介怎样签合作协议
职业介绍居间协议书
甲方:江苏红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服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寻找工作岗位等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委托甲方寻找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以填写求职登记表为准,求职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当前的准确的身份信息证明。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也可),学历证,健康证和其他专业技能职称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求职信息登记表。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职前指导建议,并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在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后,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岗位信息服务。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正规、合法、真实的工作岗位。
二、服务资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1、市内介绍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 元/位;
市内介绍特殊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协商收费;
2、甲方开出推荐介绍信,一经用人单位录用,介绍就业居间服务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甲方继续为其推荐就业岗位或退还乙方服务费。
4、若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被录用或上岗后,因本人原因找各种理由离开不做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在三月内继续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
5、经甲方推荐后,如果乙方在7日内不再与甲方联系,就将视为推荐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上岗后如果要求甲方重新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需从新签订本协议和缴费。
7、如果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乙方到了用人单位未参加面试终止本协议并退还服务费后,日后自行到用人单位求职成功的,视为乙方不诚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双方约定为乙方在岗用人单位属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二倍计算。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交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江苏红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中介公司不可以.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
Q3:什么是劳务合同?和劳动协议有什么区别?在什么情况下因选择签订劳务合同?什么情况下选择签订劳动协议?
首先,所谓劳动协议是不存在的,若发生问题,会被视同为响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工主体与劳动者约定权力、义务、利益的法律文本,界定了双方的雇佣关系;劳务合同:针对已退休人员进行返聘的,签订劳务合同。因为此类人员不需要参缴保险,属于劳务用工;实习协议:针对未毕业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发放实习津贴(或叫生活补助,不能叫工资)大致就是这个意思了,不明白再问
签订劳务合同,说明双方建立的是劳务(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有纠纷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解决。签订劳动协议或者劳动合同,说明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从维护自己权利的角度考虑,劳动者最好都要签订劳动合同(除非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纵横法律网-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赵勇律师
您说的劳动协议应是指劳动合同。简单来说,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第一,劳动合同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务合同调整是劳务提供者与劳务需求者之间的劳务服务关系。针对您的问题,前者对劳动者有两个明显的约束:一个是要遵循用人单位合理合法的管理制度的约束;其二,一旦您选择了一家用人单位,则不能再与另外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后者是受合同法调整的劳务关系,您提供劳务服务,对方支付对价,双方通过合同来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您和向对方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您只接受合同的约束;另一方面,只要您能保证能够按时履约,您可以同时跟其他的劳务需求者签订劳务合同。第二,一旦您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对用人单位的一个约束便是,需要为您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而法律对劳务合同关系没有这方面的约束。第三,如果是因劳动合同关系发生了纠纷,法律规定了劳动仲裁的前置解决程序,也就是说您不能直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纠纷。而劳务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没有这方面的约束,一旦发生纠纷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以上是比较重要的区别,供您参考。
不是看合同名称,关键是看性质。
Q4:劳务用工协议的规定
根据13年7月1日修改的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务派遣特做出了修改。
修改如下:
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规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甲方是,工程结束,亿万干一年不干怎么办
如果是你们是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那你们就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了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请你先补充说明这些“劳务工”是否符合劳务工的标准,主要是:他们是否系劳务公司派遣并已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他们是否系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他们平均每天工作多少个小时。
如果真的是劳务工,何时签协议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不要你们自己以为是劳务工,最后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反而要增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等。
不管是什么用工,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在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用工单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签定了合作协议,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应该是劳务公司的本责工作,应该由劳务公司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合作协议书上面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Q5:劳动合同签订与合作协议是否冲突?
最好签订合同,否则可能要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你好,请注意不要上了单位的当,如果签订了合作协议,就有可能不是劳动关系了,无法受到劳动法保护。